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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


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本福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到螺山万亩蟹虾生态养殖基地开展执法检查,到洪湖经济开发区安井预制菜项目建设基地查看安井预制菜项目推进情况,到汊河镇洪城垸查看厕改项目推进情况,到雄丰稻渔种养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和与相关负责人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会代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董本福指出,《农业法》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基本法,涉及“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农业法》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董本福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网站、融媒体等平台宣传好以《农业法》为基础的各类涉农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学习培训,凝聚共识,增强党员干部和有关部门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自觉性,使广大民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农业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化精品、亮点,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农产品,精“耕”细“作”,打造品质兴农、品牌强农,实现“规模”和“质量”双提升;要以“深加工”做强“精品农业”,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优势、地域优势、农产品优势,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要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抓住长江大保护、洪湖生态修复、流域综合治理等机遇,争取中、省相关项目及政策支持,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多方面作用,形成加快农业农村建设发展的合力,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源头活水;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配套设施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农业法制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提效、农民增收,推动洪湖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政府党组成员陈涛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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