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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5日上午,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事项。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魏朝东、彭伟、刘同民、何刚、陈祥、胡纯玉、张群安、杨志雄、董本福、杨君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吕洪波、周国光、周智虎、马浩、罗宵、廖丽君,市老领导刘时耕、龙凤英、邹贤林在主席台就座。

市领导余成、万凯、黄涛、罗国光、胡小菊、陈峰、熊瑛、白振华、陈再雄、张春辉,市法院院长郭鹏、市检察院检察长朱野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伟主持会议。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刘同民指出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下基层”实践活动和“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顺利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履行人大职权,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紧扣市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中心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等五个方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推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民生领域、法治洪湖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和工作视察21次。聚焦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扎实开展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按照建设“四个机关”工作目标,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履职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刘同民指出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荆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洪湖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具体要突出根本性建设,讲忠诚,有信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讲责任,有担当;拓展制度化平台,讲民主,有载体;适应新时代要求,讲形象,有作为。

市人民法院院长郭鹏向大会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洪湖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统筹推进安全发展,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锻造过硬队伍,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1-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6196件,结案5371件,结案率86.68%。

2024年,洪湖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整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现代化,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为洪湖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野向大会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认真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市九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决议,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三创”引领、“四战”开路,做优做实各项法律监督,全力服务保障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以求真务实、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持续“走在荆州前列、奋进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实现,为洪湖加快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全力打造融入武汉都市圈样板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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