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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循环经济在我市的高质量发展,618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祥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洪如利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了废电路板和覆铜板边料回收利用情况;到长利玻璃洪湖有限公司检查了余热回收循环利用情况;到民创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检查了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及产品深加工在建项目情况;到亚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检查了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情况。

实地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会上,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工作稳步推进、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详细阐述了近年来在政策支持、产业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果,同时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实地检查情况和汇报内容踊跃发言,从 完善政策支持、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技术创新 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关乎我市未来发展全局。此次检查旨在了解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成效与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助力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共进。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循环经济的重要性, 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 加强监管执法, 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全面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等各项规定 ,提升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利用规范化水平 ,确保循环经济发展有序推进;要 优化产业布局 、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对循环经济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培育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延伸产业链条 ;要 凝聚工作合力,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提高全社会对循环经济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推动我市循环经济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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