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积极配合并努力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0、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适时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市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资格审查、供职发言等制度,坚持和完善被任命干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我市国家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12、继续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安排走访选举单位和选民,深入了解民情,发挥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自主创业奔小康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和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评议、行风评议、评部门评科长、绩效考核等活动,参加听证会,旁听重大案件的审判等,拓展代表行权履职平台。
13、及时向代表寄送“楚天金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资料,通过“洪湖人大信息网”通报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工作情况等资料。督促市政府适时举行政情通报会。进一步做好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工作。更多地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条件。
14、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落实率。及时整理、交办洪湖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议案和代表建议。继续实行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制度。以提高议案、建议落实率为重点,改进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方式,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力争在办理落实上有新的突破。继续对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代表以及承办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5、进一步加强与在我市的全国、省、荆州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五、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6、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和省市委部署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大对新修改的选举法、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严格按照法律和新修订的《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妥善处理人大代表选举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六、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17、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全市人大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干部。
18、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善于思考,切实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做好联系乡镇驻村包点包项目以及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等中心工作。
19、继续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宣传效果。支持党校和行政学院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