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4月2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 副市长刘忠诚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着力抓好汉洪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议案(续案),现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定方案如下,请予审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建带整,建整结合,突出抓好汉洪公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进八大项目工程,努力达到路畅、渠清、村洁、街美的标准,村镇卫生环境有根本性的改观。
(二)整治的重点区域
环境综合整治区域主要包括汉洪公路沿线村镇,涉及新滩、大同湖、大沙湖、龙口、老湾、乌林、新堤、螺山等8个乡镇区办。
(三)重点项目建设
1、交通项目。争取乌林到新堤城区19公里改线工程项目;实施汉洪线胡范至石码头段二期工程4.8公里、重阳树至螺山段4公里大修工程;新修85.2公里通组连户路,其中新滩镇14.8公里、大同湖管理区24.6公里、龙口镇15.8公里、老湾乡1公里、乌林镇11公里、螺山镇18公里。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乡镇负责,在10月底以前完成。
2、水利项目。完成峰白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在9月底以前完成。
3、土地整理。实施曹市镇1500.65公顷“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完成曹市全胜河3.8km护坡工程。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在11月底以前完成。
4、环保项目。中央环保项目以汉洪线沿线村镇为重点进行安排。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在12月底以前完成。
5、农村危房改造。拆除公路沿线破旧废弃房屋56458平方米,其中新滩镇5860平方米、大同湖管理区2500平方米、大沙湖管理区500平方米、龙口镇30600平方米、乌林镇7248平方米、新堤办事处1750平方米、螺山镇8000平方米。此项工作由建设局和涉及到的有关乡镇区办负责,在11月底以前完成。
6、晒场建设。在主干公路两旁居民集中居住区内实施连片晒场建设267224平方米,其中新滩镇167554平方米、大同湖管理区26900平方米、龙口镇20800平方米、老湾乡100平方米、乌林镇11870平方米、螺山镇40000平方米。此项工作由各有关乡镇区办负责,在12月底以前完成。具体项目实施的奖补政策要求和项目实施的范围、标准、质量审核程序仍按洪新发[2010]23号文件执行。
7、集镇建设。在主干公路过境集镇开展下水道、绿化、路灯及整治“十乱”工作,全面提升集镇形象。在新滩开发区启动乡镇“小城投”试点,为集镇建设融资筹资。乌林镇作为省级试点镇,要用好专项经费,高标准开展村镇建设。此项工作由各有关乡镇区办负责,在2012年2月底以前完成。
8、农村环保和生态示范。一是沿线村镇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脏乱差现象;二是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搞好“一配三建”,即:配备村级卫生保洁员,建垃圾池,建垃圾填埋场,建卫生保洁运行机制。共建垃圾池454个,其中新滩镇306个、大同湖管理区71个、乌林镇77个;三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村连片治理和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使村容村貌和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各有关乡镇区办负责,在12月底以前完成。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1、筹备阶段(2011年3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成立汉洪沿线村镇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生彦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区办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制订方案。相关部门、乡镇区办、村要深入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根据市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活动实施细则。对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