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11月)。各乡镇区办、村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点后面的顺序,逐步推进。以治理“十乱”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道路、河道、村庄存量垃圾清理突击大行动,尤其对路面及两侧的垃圾、堆积物和乱搭乱建行为要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使沿线环境做到洁化、净化、绿化、美化。
3、巩固推进和考核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一是形成制度。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要着手抓好常年的卫生保洁,逐步形成沿线村镇卫生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推进整治成果。二是督促检查。市整治办每月对汉洪沿线村镇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发布整治工作简报,通报督查情况。三是组织考核。制订出详细的检查考核细则,年底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治办组织专班对汉洪沿线乡镇区办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全面验收考核,评出先进、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五)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汉洪沿线村镇卫生环境综合整治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洪发[2009]3号文件精神,对汉洪沿线村镇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党委书记为村镇卫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定期会议协调调度制度,即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如遇有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还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要切实建立市领导包乡镇区办、抓示范点,乡镇区办国家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下决心花大力气,保障这项工作形成强大声势,扎实推进。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我市汉洪沿线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因此,要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项目整合,部门配合。交通、国土、水利、财政、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旅游、环保、规划、体育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尽可能安排在汉洪沿线重要节点地段,充分发挥项目资金集聚效应。二是落实奖补政策。认真执行洪政发[2010]2号文件,即《洪湖市汉洪公路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奖补办法》。三是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工投劳,共建美好家园。四是倡议社会知名人士、企业老板大力捐助,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五是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有效拓宽村镇卫生环境整治的资金筹措渠道。
3、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汉洪沿线村镇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乡镇区办要抓好日常考核评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单位整改,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平衡发展;村对农户的环境卫生实行“月查季评年颁奖”,使村镇卫生环境整治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