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号[总号:170] 2012年11月28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8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审议了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及说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组团和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及说明,会议同意将上述文件提请即将召开的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集人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审查通过。
会议认真审议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并授权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提请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
会议表决通过了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12年度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优秀议案领衔人、建议提出人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由副市长胡柏如受市长夏锡璠委托代表市政府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申寿云、谢守成及其他16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胡柏如,市人民法院院长李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治平,市督查室主任陈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吴锦华 阳德元 申寿云
谢守成 马 伟 王际刚 王万洪 王诗双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黎炎珍 叶昌保 刘志祥 吴永善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上)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元月14日至17日在新堤举行。
2012年12月28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 程
(拟提请2012年1月14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上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洪湖市政府关于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并批准洪湖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议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洪湖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日 程
(拟提请2013年1月14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月14日
代表报到
时间:上午10:30前
地点:悦宾国际酒店(原莲花假日酒店)
召集人会议
时间:上午10:30
地点:悦宾国际酒店(原莲花假日酒店)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乡镇区办负责人,大会筹备组负责人,组织部长
主持人:戴刚年
会议内容:
1、乡镇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