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2013年7月26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圣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市人大预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同志的带领下,听取和审查了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市审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为依据,对2012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紧紧围绕财政预算执行这条主线,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民生民意”作为工作重点,具有“四个突出”的特点,效果显著:
一是突出审计的宏观性。审计注重从国家公共财政的高度、从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来统筹考虑财政审计。通过审核财政预算的编制、批复、调整、分配、审批、拨付和重大支出等有关情况资料,注重对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揭示和反映问题,突出了审计的宏观性特点。
二是突出审计的针对性。在审计重点内容的确定上,今年的审计工作以政府预算为纽带,以财政资金征收、分配、使用及效益四个方面为主线,以支出结构和使用效益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管情况以及13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三是突出审计的延伸性。一是注重专项用途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延伸。近几年,省级财政投入的各项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范围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使每年的财政总预算支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二是注重对下属二级单位及系统内部相关单位的延伸,查证是否有支出下移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工作的延伸性。
四是突出审计的建设性。全面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审计建设性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全面反映揭示问题的同时,还从审计理念、审计资源、审计方式、审计整改等四个方面入手,不断深化财政审计,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审计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审计成果的最大化。
二、审计查明的突出问题
(一)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2012年度仍然有10项政府性基金未按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元至11月份预算支出只完成支出进度的66%,12月份提报支出达40106万元。
(二)滞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仍在发生。
一是财政部门没有将专项资金及时按进度下拨到预算部门,使大量的专项资金滞留。二是个别部门、单位扩大支出范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财政收入流失现象仍然存在
一是未执行政策规定,少计提“五金”(政府性基金收入)6803.67万元。
按现行土地出让资金管理政策,要从出让的土地净收益中提取以下“五金”即:农业开发资金、廉租住房保障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按政策应计提“五金”10516.16万元,实际计提“五金”3712.49万元,少计提“五金”6803.67万元。
二是由于税务部门监管不严,导致应征未征税费款达到1078.92万元。重点是房地产土地交易应征未征土地交易契税。
(四)部门预算单位超预算支出情况普遍。部门单位在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预决算差距大,13个部门预算单位有9个单位预算存在问题,金额达到1224.8万元。
三、几点建议
(一)规范出借财政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