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以洪政办发〔2012〕6号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七届一次“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建议办理任务予以分解,并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明确意见,同时,今年继续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制度,每位市政府领导领办一件具有代表性的建议或提案,具体办理方案如下:
(一)制定工作目标
9月10日以前,办复率要达到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见面率要达到100%,办结率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明显提高。
(二)规范办理程序
1、明确职责
要求各承办单位抓紧研究部署,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与代表、委员见面
要求各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必须采取直接见面的方式,不允许以间接见面(包括电话、信函联系交流或委托见面)的方式代替直接见面。在办理过程中,应做到办理前要主动走访建议提起人,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邀请代表到现场视察,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办理后要及时与代表见面,报告办理结果。
3、认真答复
要求各承办单位收到分解到本单位的建议后,要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建议内容。主办单位要牵头做好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向建议人回复,协办单位要在收到任务后的2个月内将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至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进行综合整理,并按规定格式形成书面答复意见,然后请代表本人填写征询意见表,联名的代表必须每人填写一份,最后将答复结果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代工委。
(三)明确办理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
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重要体现;作为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作为政府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抓手。要通过办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
2、严格办理标准
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依法抓紧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诚恳的、有理有据的、负责任的解释。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办理任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和完善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3、注重解决问题
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抓落实上。对于事关全局、涉及面宽、人民群众受惠面广、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大的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倾斜;要把建议的办理与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尽最大努力保证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切实使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时掌握并通报办理工作进度,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