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把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要认真清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停止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返还政策。市人民政府对有关工业兴市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要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投资强度、税收大小联系起来,要从优质服务、规范各部门的行为入手,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要规避政策法律风险,尽可能少开口子,既可以促进区域内公平竞争,也可以为财政增收创造好的环境。
(四)创新管理办法,增强预算约束力。关于审计多年提出带普遍存在的超限额列支业务招待费的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出台一个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招待费管理办法,采取疏堵结合,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对挤占挪用、截留的专项资金,要按国家规定,迅速整改到位。对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要坚决进行督促整改。市政府对审计查出的其它各类问题,要高度重视,发文通报,采取相应的措施,限期整改,力求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督办,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市人民政府要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
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11年度市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12年8月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余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这个报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审计原则,敢于直面问题,全面了解预算执行中的情况。报告反映的内容完整,问题直接,整改建议客观实在。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资金运行风险。一是要加强市开源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管理,建立有效还款保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审批权限,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开展各项债权清理,尤其是对历年出借的预算内、外资金,专户资金,要明确责任,组织专门力量限期清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三是要加强财政性存款的管理,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严格按国家政策要求,规范行为,避免财政资金风险。
(二)严格依法治税,防止财政收入流失。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交易中的契税管理,完善协税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的原则范围内坚持先税后证。在纳税人出具完税凭证后,才能办理土地手续。对投资商优惠受让土地后,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达到法定期限,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执行。
(三)严把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要认真清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停止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返还政策。市人民政府对有关工业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要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投资强度、税收大小等联系起来,要从优质服务、规范各部门的行为入手,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要规避政策法律风险,尽可能少开口子,既可以促进区域内公平竞争,也可以为财政增收创造好的环境。
(四)创新管理办法,增强预算约束力。关于审计多年提出带普遍存在的超限额列支业务招待费的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出台一个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招待费管理办法,采取疏堵结合,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对挤占挪用、截留的专项资金,要按国家规定,迅速整改到位。对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要坚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