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廉洁、严以律己。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认真负责不越权,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主动搞好班子团结,努力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依靠领导,接受监督。努力推动工作的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意识,把自己和分管的工作时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工作和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案案有回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职,我将按照市委、市人大的要求和供职报告的承诺,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全力承担起这一重任。如不能通过我的任职,我也将愉快地服从组织的安排,在其它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工作,为洪湖法院的发展做好自己力所能力的贡献!
谢谢!
供职人:樊政文
2012年9月28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曾令远,1963年10月出生,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1982年8月至1989年2月在市统计局工作;1989年3月至1994年3月在市政府研究室法制科工作;1994年4月至1995年1月在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工作并任科长;1995年2月至1995年5月任市政府研究室副局级研究员;1995年6月至1999年2月任市政府督办室主任;1999年3月至2002年7月任市政府防空办主任;2002年8月2004年9月任市新堤办事处主任、副书记;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市新堤办事处人大主任、副书记;2006年11至2012年1月任市新堤办事处党委书记;2012年1月至2012年08月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08月至今任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拟任我为洪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保障民生为根本,以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己任,努力开拓进取,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决不辜负大家的信任和支持,决不辜负组织的厚爱和重托。
为此,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勤奋学习,做到服务大局。我一定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丰富实战经验,增强自己的决策力、驾驭力、执行力和服务力,尽快完成工作角色的换位。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标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脚踏实地,做到求实创新。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总结创新,不断探索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谋略、新方法;坚持抓好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创新管理模式;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维护公平正义,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三是坚持严于律己,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知所爱、知所守、知所拒,洁身自好,做到“修身养德禁于微”,有效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秉公执法,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做到知荣辱、明廉耻、讲操守、重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