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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民政局工作报告


2010年9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民政局局长 涂明泽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市民政局列为今年的人大工作评议对象,这是对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是我们不断强化法制意识、民主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依法行政,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利契机。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真诚欢迎并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现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我局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业务上受省民政厅和荆州市民政局的指导。民政局现领导班子由局长涂明泽、副局长尹义清、副局长廖声宣、副局长张春辉、副局长肖二、工会主席刘丽君、纪检书记郭森7人组成,其中,女性1人。民政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96人,其中机关在岗人员40人,离岗退养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38人。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优抚科、退伍军人安置办、基层政权建设科、地名区划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移民科共11个科室,根据有关规定另设纪检监察和工会机构;下辖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有奖募捐办公室、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福利院、湘鄂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市军休所、市夕阳红敬老院、市扶贫基地、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复退军人培训中心、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市光荣院、市公墓管理处、市新亚汽车修理厂共16个二级单位。

二、民政局主要职责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和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规章,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审核申报省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退休和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救灾、查核和发布灾情、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管理、监督、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慈善募捐等;负责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监督和检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主管城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福利彩票发行以及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民政工作的职责任务目前已发展到30多大项100多小项。

三、今年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

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单位为总抓手,以“民政基层基础建设年”和“低保专项整治年”为着力点,进一步把握发展趋势,理清工作思路,用政治的眼光审视民政,用创新的观念谋划民政,用统筹的方法推动民政,用高效的服务落实民政,用群众的满意检验民政。

紧紧围绕:

(一)健全一个体系。以强化保障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成全省社会救助示范市。

(二)完善两个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以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难点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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