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总号:162] 2012年1月10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月9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支持组建洪湖农村商业银行的议案,通过了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支持组建洪湖农村商业银行议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市长夏锡璠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法院院长李云提出的任免法官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及其他19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长夏锡璠,副市长胡柏如,市人民法院院长李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昌标,市督查室负责人,螺山镇、乌林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同期,市人大常委会在市行政中心106会议室举行任命干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为获得任命的干部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副市长胡柏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拟任干部、政府行政局班子成员,市直科局主要负责同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共200余人参加了颁发任命书大会。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吴锦华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谢守成 叶昌保 马 伟 王万洪 王际刚 王诗双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刘志祥 杨清平 吴永善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
提请支持组建洪湖农村商业银行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国务院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搞活县域经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国务院精神,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上级会议精神
2010年4月16日,全省困难农信联社组建农村银行工作会议在仙桃市召开,主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赵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强调指出,组建农村银行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改革整体平衡推进,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有利于维护全省农村金融安全,有利于搞活全省县域经济。各级地方政府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快组建农村银行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明确目标,强化组建农村银行的工作措施。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用现金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