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学习园地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正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报


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工作过。现经组织提名,拟任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极大的鞭策与鼓励,我决心不负重托,努力学习,扎实工作,谨慎为人,廉洁奉公,以突出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厚爱与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强化学习,提升能力。我是在组织的关怀培养下,一步步成长起来的,虽然已经经过了多个单位多个岗位的锻炼,但到法院工作,对我来说,又是一个新的起点和挑战,为了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与新的岗位的要求,我将不断加强学习,一是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将法院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与党的精神与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法律知识的学习,重拾专业,深入钻研,向书本、法律专家学习,尽快熟悉业务,不做外行;三是领导与管理艺术的学习,推动工作,提高效率,增强工作实效。

二、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工作中我将恪尽职守,坚守三个原则,一是法律为大局服务的原则,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尽己所能,身体力行,开拓创新,为创建平安洪湖、和谐洪湖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二是公平公正原则,维护与颂扬法律的要义与宗旨,将其作为立身之本、应担之义矢志不渝地予以坚守与遵行。三是司法为民的原则,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民办事的武器,自己的职位是组织的重托与责任,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踏实工作,以自己的实际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摆正位置,注重团结。工作中我将准确定位,一是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真执行集体决议,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珍惜权力不乱用。二是摆正作为一名副职的位置,识大体、顾大局,坚决维护院长的核心地位与权威,履行好一名副职应该履行的参谋助手、贯彻落实、上下协调的职责与作用,支持院长工作,多为院长分忧。同时,讲求团结协作,认真处理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在院长的带领下,共建一个同心同德、同力同行的好班子,充分调动分管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带出一个凝聚力量、精神焕发的好队伍。

四、依靠领导,接受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审判工作,认真细致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求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与帮助。

五、严格自律,克己奉公。在工作和生活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清廉为民,勤政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倍加的努力投入新的工作,以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如本次会议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牢记职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并以此为起点,开拓进取,努力工作,锻炼能力,磨砺品性,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对我今后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予以批评指正。

以上报告,敬请各位领导进行审议,谢谢!

供职人:杨清平

2012年9月28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刘崇理,1965年4月出生。1988年到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市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我曾被评为全国和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这次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市法院副院长进行审议,我即感到荣幸、也感到不安,如能通过任命,我一定不辱使命,尽职尽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

9 7 3 21 22 23 24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鄂公网安备42108302000116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