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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报


我的工作信念。城环工委日常工作职责有:对上级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检查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调研,提供调查报告;参与视察、检查;加强与对口单位工作联系;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

(二)强化调研意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我将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环工委日常工作的同时,尽量抽出时间,深入乡村、深入城镇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市城镇建设、交通发展、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最大限度地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强化实干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在工作中,我将当好办事员,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到谋事不谋利,奉献不索取,以创新为动力,以作为求地位,埋头苦干,始终保持知难而进、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对每一项工作都要认真安排布置,精心组织落实,力求精益求精。同时,在城环工委主任的领导下,积极探索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工作监督的新思路,寻找支持部门工作与开展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结合点,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更富有成效。

三、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公仆形象

廉洁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具有的政治和思想道德素质,也是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严格要求自已。

(一)注重学习,增强廉洁意识。我要认真学习党的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有关准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筑起一道防腐拒变的坚固防线,在廉洁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二)严于律已,保持清正廉洁。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在行动上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切实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能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时刻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会议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牢记职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将以此为起点,开拓进取,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努力克服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恳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差距予以批评指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供职人:刘民

2013年5月30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年5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项 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年5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涂明泽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开平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谈文莉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叶培韬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圣方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 莉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室主任;

韩志涛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 民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思举同志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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