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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四次会议公报


第3号[总号:203] 2017年7月3日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5月23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治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关于接受刘晓洪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作相关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晓洪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主持会议。副主任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和25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张群安 白振华

赵恒赋 王英雄 王 浩 卢茂林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经高 刘 磊 许先华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汪洪涛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赵 浩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张远梅 叶培韬 杜光春 张三友


关于接受刘晓洪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7年5月23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刘晓洪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刘晓洪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刘晓洪请求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行表决,接受刘晓洪辞去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7年5月22日

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6月27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主任刘兰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公积金”征缴及管理情况的报告。为审议好这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公积金”征缴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起草了审议意见(草稿)。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余星同志作了调查发言,并宣读了审议意见(草稿)。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审议意见(草稿)。

会议还听取了市教体局局长邱正东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审议好这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加大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实施力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起草了审议意见(草稿)。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谈文莉作了调查发言,并宣读了审议意见(草稿)。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审议意见(草稿)。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主持会议。副主任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和27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苏云国,市人民法院院长田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诗双,市督查室主任杜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部分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洪湖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吴华清 夏大铭 李治平 白振华 赵恒赋

王英雄 王 浩 卢茂林 叶培韬 白大建

朱正会 朱希正 刘经高 刘 磊 许先华

杜光春 肖新兵 吴永善 余 星 汪洪涛

张三友 陈邦武 周祖山 定世文 赵 浩

顾本志 郭 莉 谈文莉 黄正炎 程秋元

曾令辉 蔡黎敏

缺席:张远梅 张群安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7年6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主任刘兰国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提取、监管工作,以建立健全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为重点,以履职尽责建设为切入点,制定出台多项惠民便民举措。通过扩大职工公积金建缴覆盖面,加大贷款投入力度,落实公积金提取新政,较好地帮助了全市职工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同时,坚持依法严格资金监管,强化资金运作,严控资金风险,确保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肯定。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尽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二级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站、所没有为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非公企业建缴比例小,单位汇缴不及时,硬件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便民措施、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等。对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保障性、强制性、互助性、福利性。市政府要组织工作专班进单位、企业、社区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的优势,全方位宣传中央、省政府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举措,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职工的一项基本福利。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康发展,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居住水平,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年政府要做好全额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建缴工作,力争全覆盖;同时做好差额财政拨款单位职工公积金建档摸底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全覆盖。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要积极引导,坚持优化服务、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对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要争取在职职工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经营困难效益不佳的企业,要增进沟通理解,鼓励单位、企业按照先易后难、降低门槛原则先行建缴,然后逐年提高,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将单位、企业纳入诚信评价体系考核,提升住房公积金建缴覆盖面。同时对已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保证利息计入职工账户,防范资金风险及腐败的滋生。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政府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公积金财务报告和审计结果。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接受有异议的单位和职工提出的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要不断提高防范和控制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贷前审查和逾期贷款的预警及催收机制。要组织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稽查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效运行。要严肃纪律,对办事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监督。

四、增强服务意识,完善便民举措

政府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的基础建设投入,改善服务窗口形象建设,完善便民举措。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做好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应用软件(APP)、自助终端等新服务媒体,形成便民高效的服务体系。提升档案资料室标准,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办事。要增加服务窗口人员编制,加强职工学习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强化内部监管,严格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关于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17年6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主任 刘兰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请予审议。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逐年提高,为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及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缓解困难职工住房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住房公积金建缴覆盖面逐年提高。截止2017年5月全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单位459家,实缴职工22212人,元至5月缴存资金7652万元,提取公积金7298万元。今年新开户单位8家,新开户职工645人。截止目前缴存总额111998万元,缴存余额6557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4%、11%。全市累计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总额46423万元,累计发放贷款3966笔,发放总额61040万元,贷款余额3974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29%、30%。2016年个贷率为61%,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资金运用率53%,比上年增加6个百分点。2010年到2016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均增长27%,贷款业务年均递增长32%。2016年公积金增值收益1202万元。我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湖北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二)住房公积金新政更优惠。为满足城镇居民购房需求,加快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省政府不断出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推出除购房支取外,新增出境定居、租房及职工大病等11项支取政策,异地购房和异地公积金本地购房、自建房、房屋装修等6项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为45万元;首付比例从30%降为20%,贷款利率从3.75%下调为3.25%(商业4.9%);将职工购、建房提取公积金年限从原来一年放宽为三年,取消无房户职工提取公积金缴房租的其他限制条件;实行下岗失业、账户封存一年以上即可办理提取公积金;职工购、建自住房家庭直系亲属间公积金互取、互贷、互还等政策,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三)办事服务更便民。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科技,开设“12329”服务热线,开通网上查询,开展“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问计于民活动,拓宽群众咨询公积金政策、解决疑难问题的渠道;认真落实个人提取公积金只需提供原件及可,同一套房多次办理公积金提取,不需重复提供相关资料。公积金贷款由双审制改为单审制,公积金贷款由原来银行支付改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直接支付,可当日放贷,提升工作效率,最大化实现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满足群众需求。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履职尽责,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四)住房公积金监管更完善。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直接关乎缴存职工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我办建立了公积金内控制度,对资金使用的范围及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领导、管理科室、一线操作人员、受委托金融机构的权责主体,对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进行划分,每项业务由不同岗位完成,确保不同岗位之间互相协作、互相监督,保证了资金在使用时合法合规,防止了挪用、随意提取和违规贷款等情况的发生,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条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首先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不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保障社会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是法律赋予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一些单位和企业法制意识淡薄,长期不为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程度远不如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高,少缴、缓缴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严重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对中央、省政府的住房公积金出台的新政策宣传不够。

(二)对单位和企业为在职职工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督办力度不够。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对财政差额拨款的单位经费保障不足,没有将住房公积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自收自支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很少督办。同时,我办也存在担当精神不强,执法不严的现象。对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手续的单位或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少,至今没有申请一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单位或企业。

(三)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不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595个,以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事业单位404个,建缴率为68%。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仅55个,办理缴存登记手续的2219人,建缴率非常低。部分事业单位和绝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建缴的单位也有没按规定基数足额缴纳,欠缴缓缴现象仍然存在,与全覆盖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投入不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在职职工11人,其中在编人员10人,办事处人员少,业务量大,而且随着增人扩面工作的不断拓展,业务量还将持续扩大,窗口服务人员少已经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其次是服务窗口建设形象差,办公场所在闽洪建材市场三楼,老弱病残职工办事极不方便。办事大厅窗口少、不规范、不适应公积金业务发展,档案资料室严重不达标,软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的建议

住房公积金是广大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与在职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稳定和发展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政策宣传,让城乡居民更多的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政策。一是深入单位、企业、社区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普及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职工维权意识。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宣传中央、省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让更多需要购买住房的职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三是宣传服务窗口和网上业务的办事流程,让群众感受惠民服务的便捷。

(二)推动增人扩面取得新突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职职工法定的福利性收入,是职工的基本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建缴覆盖面,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解决职工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有效途径,需要全市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今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建缴要实现全覆盖,逐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缴工作。在推进增人扩面的同时,认真核实参缴基数,确保单位和个人依法足额、按时缴纳。

(三)改善服务窗口设施。我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极不方便老弱病残职工办理业务。办事大厅只能设归集、支取、贷款、财务各一个窗口,办事高峰期时要排队等候。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量逐年增加,档案室建设严重滞后,不能确保业务档案资料安全,已经不能适应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建议市政府增加窗口服务人员编制,提供服务场地,改善服务窗口办事环境,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使住房公积金为建设“绿色洪湖、金色洪湖”发挥更大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监管工作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7年6月27日在洪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余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计划,6月6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在市人大副主任夏大铭同志的带领下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及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视察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服务大厅,询问了办事流程,听取了办事处主任刘兰国同志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大家一起深入探讨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以及归集、监管情况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总体评价

()住房公积金建缴覆盖面日益拓展,规模逐年扩大,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大力宣传中央、省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创新工作方式,面向不同层面和群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新政策,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公积金制定的认识,住房公积金的建缴覆盖面逐年提升。目前,全市办理登记缴存的单位459家,建缴职工22212人。截止今年5月底,新开户单位8家,新开户职工645人,元至5月缴存资金7652万元,累计缴存总额111998万元,缴存余额65575万元,从2010年到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年均增长27%。

(二)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日益显现,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元至5月我市职工按政策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7298万元,发放贷款276笔6985万元。全市累计提取公积金46423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66笔,发放总额61040万元,贷款余额3974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29%、30%。个贷率为61%,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个百分点。同时,开展了低保户困难提取、下岗失业家庭提取、无房户租房提取及重大疾病提取等11项新政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单位或企业,还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并协助企业对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公积金管理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包括开设“12329”服务热线,开通网上查询,编印《住房公积金政策汇编》和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拓宽群众信息来源渠道;严格执行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办事流程,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实现了公积金运行的经济效益的增长。

二、目前我市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首先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不够。一些单位和企业法制意识淡薄,长期不为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少缴、缓缴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严重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对中央、省政府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宣传不够,异地购房、异地公积金本地购房、直系亲属互贷、互认、互还等新政还不为群众所知晓。同时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手续简化宣传也不够。

(二)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大建缴率不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595个,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单位404个,建缴率68%,与全覆盖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非公有制企业缴存仅55个2219人,建缴率非常低,既损害了职工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公积金扩面建缴工作。

(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不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监督主要由财政、审计、社会监督构成。但在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过程中,尤其是对存放在各商业银行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也不够及时、准确,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住房公积金功能发挥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截止2017年5月底我市公积金累计贷款61040万元,小于公积金取款总额,占公积金累计缴存款的二分之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银行利息为主,今后在政策充许范围内可以合理地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增加增值收益。二是目前我市有相当数量的职工房改房,由于年代久远,部分房屋没有房屋产权或土地使用证,这些房屋不能进入市场交易,抑制了有住房公积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抑制了住房公积金对我市房地产的拉动作用。

三、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政策宣传,将法律、政策宣传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让城乡居民更多的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政策。尤其是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法人、工会代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企业法人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法律性、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积金制度更好的贯彻实施。

(二)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建缴的长效机制。首先,政府要督促部分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事业单位尽快办理登记缴存手续。全额财政拨款的单位今年必须全部为在职职工办理登记缴存并按规定缴费,差额财政拨款的单位也要摸清家底,办理登记缴存手续,制定缓缴计划。非公有制企业要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是部门联动,要加强工会、工商、税务、人社、金融等多部门和公积金管理办事处的联动,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诚信体系考核。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关奖励政策和惩罚措施,建立住房公积金建缴的长效机制。第三,要严格执法。对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和企业,长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向社会曝光。

(三)强化监督和规范管理,提高公积金资金运行效益。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做好增值收益的用途、监管报告等内容信息的披露和公示,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保证资金运行合规、有序。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在存贷利差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要合理提高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增强对住房公积金缓缴、欠缴、套现、骗贷和贷款逾期等风险的防控能力,同时,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杜绝违规行为。

(四)改善服务窗口形象建设。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设在闽洪建材市场三楼,不符合办事窗口应设在一楼的要求,群众办事极不方便。办事大厅面积小,窗口形象建设难以达标。简陋的档案资料室已经不能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信息化、规范化的管理目标难以实现。建议市政府从便民和促进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工作需求,按照节俭、实用和便捷的原则,拿出切实可行方案或政策,改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窗口服务条件,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6月27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体局局长邱正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下称“全面改薄”)。会议认为,在市、镇(乡)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教育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全面改薄”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促进我市“全面改薄”持续健康有序推进,确保2018年如期圆满达标验收,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高度重视,保持教育发展稳步向前。一是加大对“全面改薄”工作的重视,适当倾斜增加教育投入,确保教育资源满足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求。二是要研究解决好“大班额”问题。以“全面改薄”“棚户区改造”为契机,加速推进市七中搬迁、市二小校门通道建设等工作,有效化解学位不足,完善城区学校布局。

二、继续强化协调,保证项目建设序时进度。一是要继续落实政策扶持。强化对“全面改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督办,落实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确保承诺的优惠减免政策和“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原则执行落实到位,确保各职能部门无缝对接,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二是要继续改进审计服务。建议市政府成立“全面改薄”专项审计服务专班,全程审计,快速审计,严格成本控制,确保工期,使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得其所。三是要继续做好消防协调。建议市政府协调市消防大队,全程参与指导“全面改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项目的消防备案、验收,市“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四是要积极化解土地问题。建议市政府对权属不清、权证缺失,但事实上由学校使用且达到一定年限的土地,出台土地证确认补证的支持性政策,落实土地调剂费用,及时为项目学校补办不动产证,从根本上化解部分“全面改薄”项目建设的制约瓶颈。

三、继续强化监管,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可靠。一是要坚持常规督查机制。落实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质量监管、资金管理“六统一”管理模式,实行项目建设常态督查机制。组织发改、财政、审计、住建、质量监督等部门对项目工程不定期检查,落实“科学规划、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管理规范、确保质量”的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坚持追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全面改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和项目终身负责制。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改薄质量和改薄目标实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对项目建设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从严要求,确保将“全面改薄”工程建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四、继续深化改革,确保“改薄”成果持久给力。市政府不仅要确保“全面改薄”项目如期建成建好,还要积极思考“全面改薄”后的教育改革课题,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训管理,营造良好师德师风校风教风,加速推进课程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整体水平,确保“全面改薄”全面深入,成果持久给力。


关于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2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湖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邱正东

市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各位领导和委员报告我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作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自2014年启动“全面改薄”工作以来,坚持“科学谋划、上下联动、集中投入、强力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

2014年11月,省教育厅审核批复洪湖市2014-2018年“全面改薄” 规划资金总量3.57亿元,其中,中省资金3.17亿元,地方资金0.4亿元。全市84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规划建设资金2.64亿元,建设项目415个,建设面积15.7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资金0.93亿元,购置生活设施、图书、计算机、教学仪器、安保等设备12.58万台件套。

截止2017年4月,已投入资金2.28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4.7%。校舍建设类投入资金1.9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4%。建设项目313个,其中校舍建设项目207个,投入资金13475万元,建筑面积11.66万平方米;运动场项目43个,投入资金3047万元,建筑面积13.01万平方米;围墙及护坡项目63个,投入资金1188万元,共14225延米。设施设备类投入资金0.3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37%。其中,后勤设备1567万元、信息化设备1589万元、安保设备288万元。

二、主要做法与成绩

1.健全项目管理机制。

一是压实责任。“全面改薄”是政府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该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总体规划。自2014年“全面改薄”实施以来,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了推进会和协调会,以市政府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各相关科局的协调力度,开辟了改薄项目建设的“绿色通道”。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全面改薄”领导小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教育部门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改薄工作。市人大强化对改薄工作的监管,多次对“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作了具体指导,并提出了严格要求。二是统筹规划。在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基础上,以校为单位,清查各类设施,立足“保基本、兜网底”,对照基本办学需要,分析确定每个学校办学条件缺口,列出现状和需求清单并编制账册,精心绘制改薄“路线图”。制定《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对全市84所学校办学条件的薄弱环节进行改善。三是完善制度。为指导、督促各校规范实施项目建设,先后下发《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切实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落实政策。市政府多次召开财政、审计、住建等相关部门专题会议,明确指出:“全面改薄”工程市级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予以免除,未脱钩中介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其标准下限30%收取,要求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全面改薄”工作,并形成专题纪要。2015年5月22日,市教体局邀请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落实收费标准。2014至2016年50万以上项目67个,前期规费由1561万元下调至743万元,节省资金818万元。这一举措受到省地两级领导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五是优化机制。建立常规督查机制、专项审计机制、绩效评价机制、追责问责机制。教体局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做到月月有通报,并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开学工作检查和年度考核内容。对于“全面改薄”建设项目,无论资金额度大小,均依托审计局进行拦标和竣工决算审计,不断完善成本费用控制,做到决算审计全覆盖。在项目建设管理上实施绩效评价,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对绩效评价结果再运用,定期对学校项目建设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从严要求项目建设负责人坚守廉洁底线,做到追责问责常态化,确保将“全面改薄”工程建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2.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按照“科学规划、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管理规范、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我市统筹安排各类资金,有效推进改薄工作。一是健全“四项制度”。建立了培训制度、督查制度、月报制度和目标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业务培训12次,协同发改、财政、审计、质量监督等部门对全市在建工程定期督查,项目学校每月将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报市教体局,教体局汇总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二是严把“五大关口”。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设计关、招标关、施工关、材料关和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教育体育局及项目学校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质监等部门对项目的重点部位,特别是隐蔽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合理评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经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强化“六个统一”。实行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质量监督、统一资金管理等“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验收制度,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设施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从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仪器规格参数到编制招标文件,均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从采购源头确保质量可靠和使用符合需求,确保用最少的资金采购最好的设备。在设备采购安装到位并使用一段时间后,组织市、校两级验收,确保验收范围全覆盖、验收过程有保障。

3.全面改薄成效初显。

截止目前,2014至2016年项目已开工219个,开工率97.76%,已完工项目192个,完工率85.71%,“全面改薄”工程取得初步效果。一是学校变美了。 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地市三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市二小、市双语实验学校、市十一中、老湾乡中心学校、大同湖于新祥小学,全市还有一大批学校整体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漂亮的校舍已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二是设施齐全了。近三年,全市所有中小学食堂设备配齐配足,所有学生宿舍更换学生用床,所有教室安装班班通设备,所有学校安装监控设备,教育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管理提升了。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全省96个县市区2014年、2015年“全面改薄”工作组织专项绩效评价,洪湖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全省只有9个县市区评为优秀等次,荆州市只有洪湖市评为优秀等次。四是群众满意了。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是市委、市政府的庄严承诺。以“全面改薄”工程为契机,先后实施“精准扶贫”、“送教下乡”等一系列工程,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因历史遗留原因,我市部分学校建设用地不能满足办学规模需求,导致生均用地面积不达标,部分学校不动产证至今未办,还需市政府协调;二是“全面改薄”中、省资金投入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三是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能力有待加强;四是城区学校还存在“大班额”甚至超“大班额”现象。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规划及资金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和完成2017-2018年“全面改薄”建设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将各类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同时,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的基本程序,进一步做好“三控制”、“四管理”、“五协调”三个方面的工作。即严格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狠抓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积极协调项目学校与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五方相互关系。努力搞好各个项目从立项启动到审计决算全程各关键节点、关键部位的过程监管与跟踪监管。二是合理调整城区学校布局。以“全面改薄”、“棚户区改造”为契机,完善县域中小学发展规划,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速推进市七中搬迁工作,在城东新建一所初级中学;在城西积极引进民办教育集团,兴建一所私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积极整合职业学校,合理调整城区中小学布局。三是全力筹集项目资金,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大力开源节流,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助学,整合各类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全面改薄”建设资金足额使用到位,打通“全面改薄”最后一公里。

“全面改薄”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和厚爱。实施好这一工程,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教体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力做好“全面改薄”项目建设,为建设富强洪湖、绿色洪湖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市政府“全面改薄”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年6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谈文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面改薄”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在2018年我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现全面改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安带领下,教工委组织了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于5月8日对市政府“全面改薄”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组查看了市二小、十一中、老湾中心学校等11所学校,实地了解项目建设进展、资金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21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12日进一步组织了部分市人大常委及省、地、市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全面改薄”专题视察,再次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调查、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4年启动“全面改薄”工作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全面改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协调、督办、检查,确保了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受到省地两级领导的高度肯定,部分经验做法已在全省推广。截止今年5月,全市2014—2016年项目已开工219个,开工率97.76%,已完工项目192个,完工率85.71%;已投入资金2.28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4.7%(其中:校舍建设类投入资金1.9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4%;设施设备类投入资金0.3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37%)。

二、具体做法

1.大员上阵强动力。一是领导给力以上率下。市长亲任“全面改薄”领导小组组长,多个职能单位为成员单位,始终坚持“科学谋划、上下联动、集中投入、强力推进”的工作思路,“保基本”“补短板”,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二是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市政府通过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传递“项目来之不易”的理念,坚持“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服务,确保了“全面改薄”项目快速有序推进。三是主打特色成效明显。在资金争取方面,市政府主打“革命老区牌”,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到的资金远超全省县市区平均值。

2.群策群力定思路。一方面,科学规划。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基础上,市政府经过广泛调研,科学制定了《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另一方面,细化督办。实行一月一通报的督查机制、项目建设资金专项审计的全覆盖机制、项目建设管理的全程绩效评价机制和项目建设责任人的履职问责常态化”等四项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完善制度促管理。一是印发《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洪湖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红头文件,严格按程序流程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强力推行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质量监管、资金管理等“六统一”的管理模式,组织相关专家全程参与论证,确保工程建设和设施设备的采购、验收、监管无遗漏,确保项目资金用实用好。

4.责任上肩抓过程。市“改薄办”严格培训制度、督查制度、月报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通过抓实系列举措强化过程管理。一是多次组织中心学校项目建设负责人、项目学校校长、项目建设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会同发改、财政、审计、质监等部门对全市在建工程定期督查检查,对查出的少数施工场地没封闭无防护网、个别基础柱梁膨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三是精心报备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化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中介规费偏高、施工容缺受理等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四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领导人终身负责制,保证目标到位、责任到人。五是始终严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关、招标关、施工关、材料关和验收关“五大关口”,确保了工程质量。

三、存在问题

1.客观因素制约导致项目进度不一。一是历史遗留问题。部分项目建设学校存在建设用地指标受限、乡村学校不动产产权证变更难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致使项目手续前期办理过长,延缓了工程进度。二是责任担当问题。少数项目学校责任人主观担当不够、政策理解不透等主观因素影响,致使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三是施工环境问题。在项目建设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还存在强买强卖等干扰正常施工的现象,阻碍了项目建设的正常进度。

2.地方财力受限导致项目启动不足。由于财力受限等影响,我市城区学校布局调整推进缓慢,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现象仍然存在,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的大班额较为普遍,学位不足、班额过大的难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015、2016年我市本级应配套的“全面改薄”项目资金没有到位,致使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3.统筹协调不够导致项目服务不优。“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调度的流程、效能还有优化提升空间。一是市政府2015年第12期会议纪要明确指出对“全面改薄”项目收费实行优惠减免政策,但执行落实不彻底。如,市审计局作为成员单位,对“全面改薄”项目资金的审计,由于项目多,人手不够,办结周期偏长,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程的进度。二是市教体局“全面改薄”项目办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指导不力,部分项目学校争取领导不够,各自单独办理相关手续,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客观上造成了项目资金的浪费。

四、工作建议

1.高站位统筹教育发展。一是要强化“久久为功”的斗志。要自始至终、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全面改薄”工作,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城镇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加紧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教育事业,确保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明显提高,并保持稳定增长。二是要体现“整体谋划”的思路。要跳出“全面改薄”固定思路,及时启动全市教育布局规划的调整,把教育与“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以教育的布局调整助推城镇化步伐。

2实举措优化项目环境。一是要强化领导凝聚共识。建议市政府强化对“全面改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督办,确保承诺的优惠减免政策和“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原则执行落实到位。二是要严厉打击工程施工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全面改薄”项目快速有序地推进。三是要争取支持巩固成果。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做实做好“全面改薄”这项民心工程。

3.强改革激活项目红利。一是要前移关口优化服务。积极做好“全面改薄”项目以外“最后一公里”(如,校园外的交通、治安等)的配套,最大化“全面改薄”的功效,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教育福利。二是要固本强基带强队伍。留住优秀的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申报招聘力度,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校风教风,全面提升师资素质,以优异的师资激发出“全面改薄”项目的最大红利。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湖市“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

在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各联络处、各管理区、洪湖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重大战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助推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市委同意,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全市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梅同志于6月16日对“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作出了重要批示:省、荆州人大组织的“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站位高远,紧贴基层实际,对更好的实施扶贫攻坚将起到更有效的促进推动作用。我希望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是要发挥好代表们的监督作用,监督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包保是否到位、项目是否实施到位,争取在此项工作中出实效、出成绩、出特色。

市人民政府市长沈先武同志于6月19日,对“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作出了重要批示:这项活动对于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督促扶贫工作落实、改进干部作风都有极其重要意义。各乡镇区办和相关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立行立改整改。

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意见,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好“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洪湖市“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

活 动 方 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组织开展“聚力脱贫攻坚 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着力推动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我市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职能作用,监督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动员全市一千四百余名五级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献计出力,建功立业;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代表履职尽责的途径,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代表开展监督工作。活动的首要任务,是通过代表小组开展调研活动,对中央、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已经出台的脱贫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重点是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监督“绣花”功夫在扶贫工作中的应用。什么是“绣花”功夫,面对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各级领导有定力和凝聚力,要一针一线、细致周密,要凝心聚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明确目标、讲究方法。这是我们重点实施监督的关键所在。第二,监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已经出台的脱贫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第三,监督是否存在“数字”脱贫、侵害群众利益等情况。要重点了解脱贫对象确定是否精准,脱贫工作是否实在,脱贫出列是否达到要求,脱贫措施是否持续发力等,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抓落实提供参考依据。

(二)组织代表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切实当好政策宣传员,通过进村入户,广泛宣传中央、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已经出台的脱贫扶贫政策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让贫困群众进一步知晓扶贫政策、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思想工作,提振他们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激发内生动力,引导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依靠勤劳双手改变贫困落后状况。同时,还要向那些不够扶贫条件的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鼓励他们勤劳致富,不坐等政府扶贫。

(三)组织代表参与力所能及的帮扶工作。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具有智力、产业、资源等多种优势。在做好监督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特点,发挥自身的优势,参与产业扶持、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等扶贫济困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工作方法

(一)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活动主体责任,负责上下沟通协调,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小组的作用,承担贯彻落实、组织服务责任。

(二)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小组编组,以人大代表小组集体活动为主要方式。市乡人大代表按照“就地就近、方便工作,划分片区、人数适中”的原则编组;全国、省、荆州市人大代表按照“属地和领导干部代表扶贫点相结合”的原则编组。在编组过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人数适中,每个代表小组10—15人为宜,领导干部代表不要集中安排,要和一线代表搭配,每个代表小组中的全国、省、市级代表不超过3人。既保证入户走访时的灵活方便,也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督,提高活动效果。

(三)有计划地集中开展活动。代表小组每季度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明确具体内容,时间1到2天,以集中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主要方式,具体来讲,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要求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集中碰头。由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介绍代表小组成员情况,就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等提出要求。二是分若干小分队(3—5人)围绕活动的主题调查走访。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要提出“五问”要求:一问致贫的原因是什么,看精准帮扶的路子对不对。二问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脱贫,目前落实怎么样。三问党员干部谁在帮扶,近期帮贫困户干了些什么。四问有关扶贫政策落实到户没有,还存在什么问题。五问当前贫困户生活中存在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对党和政府有什么意见建议。三是入户走访结束后,小组成员再次集中,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

(四)加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活动阵地建设。乡镇“人大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小组可建立代表QQ群、微信群。加强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人大代表联络室”阵地建设,方便代表随时参与。

(五)建立问题建议处理反馈机制。

1.活动中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所在代表小组甄别汇总后,分项交办及时反馈。对于代表们在活动中提出的问题意见,代表小组要以文字形式上报乡镇人大主席团处理。属镇村解决的问题,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以正式文件交办镇村负责落实;属市里解决的问题,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交有关方面办理;属市级以上解决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转交上级人大常委会。

2.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将对本级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处理。在交办过程中,要注意用文件的形式正式交办,形成可追溯、可查询、可督办的闭环效应。每季度要对交办和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汇总通报。

3.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一般事项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代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应当自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答复。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并答复。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活动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具体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联席会议由吴华清同志牵头,夏大铭、李治平同志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委、代工委与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市政府财经办、人民银行洪湖支行、银监办等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确定联系人。

(二)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政府相关部门要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扶贫工作的政策、数据、材料等服务。活动经费预算要落实,重点用于代表开展活动所需工作条件、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督导组,全市分为五组,由主任带队对乡镇人大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进行通报。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对本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情况建好台账,并记入履职档案。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相关规定,坚持务实重行,强化纪律约束,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要从总体上把握活动方向,明确活动的主要内容、基本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2.负责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活动实施指导。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定具体的小组活动计划,要特别注意突出活动主题,规范活动方式。3.负责抓好试点和树立典型。要精选1—2乡镇和代表小组为试点,从具体操作环节入手,探索代表小组活动方式、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方式、人磊代表参与方式等,破解活动组织中的难点问题,以点带面。同时,要发现和树立各级代表参加活动的先进典型。4.负责对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长的培训。选择熟悉地域情况、履职能力强、敢于负责的代表担任小组长,近期要对代表小组长和代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统一安排为代表小组提供有关文件和学习资料,通报情况,使其知情知策,有的放矢。5.负责代表参加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的分办、交办和督办工作。按照职权范围,做好代表提出问题和意见的分办、交办和督办工作,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担架活动情况记入履职档案,年终组织代表进行专项述职。每年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6.负责协调服务工作。突出上下联络和服务功能,及时将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统筹安排编入乡镇代表小组,并做好上级代表参加活动的联系服务工作。

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科学划分代表小组。本着“便于联系、方便工作、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兼顾代表专业特长,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代表混合编组。2.认真组织代表培训。本次活动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做好“绣花”功夫和已出台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这就要求各代表小组在活动前要组织代表学习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熟悉所在市、县、乡、村脱贫攻坚工作真实情况,掌握开展代表活动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等基本要求,确保代表知情知政、正确行权履职,做到监督掷地有声、帮忙不添乱。3.乡镇人大主席团原则上利用所在办公场所建设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室原则上利用村里的党群服务中心。要制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公开代表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建立活动台帐,给每位代表发放有关资料和手册。要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等渠道拓展代表活动的信息平台。4.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活动按照集中一分组一集中的形式发展,要求主题突出、注重实效。5.做好活动中代表反映问题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代表在活动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由所在代表小组讨论汇总后报乡镇人大市主席团,乡镇人大主席团按时分级负责、分屋交办、分头落实、重点督办、及时反馈的要求办理落实。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6月27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 去:

王浩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6月27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仁学为洪湖市安监局局长;

杜勇为洪湖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同洋洪湖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向晋贤洪湖市安监局局长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6月27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唐纯俊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

翁德雄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庭长。

免 去:

颜尽开洪湖市人民法院府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程松平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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