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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一时间分配到选区,市乡两级代表候选人要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按选区分别进行选举。小港、大同、大沙管理区和新堤、滨湖办事处公民依法参加市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要依法办理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举工作机构要严格依法把握年龄关、政策关、流动人口关,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个登记站,切实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选区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位选民接受委托不能超过3人。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有相对固定工作或住所,但没有转入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以后,如本人愿意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每一个选民只能参加一个地方的投票选举。

五、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市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29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我市乡镇人大代表的名额依照《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确定,并报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要有适当数量,少数民族代表要按法律的规定予以保证,连任的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除工作需要外,本级人大代表不要与本级政协委员、党代表交叉。不要与上级人大代表交叉。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65%,干部代表不超过25%,妇女代表不低于25%。选举中既要做到有比例,又不要硬抠比例,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要注重代表素质。切实把好代表推荐关,引导选民把那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代表职务的选民选为市乡人大代表。

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差额选举原则

在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要实行差额选举。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如果被推荐的候选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不能确定,可以进行预选,预选的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七、其他问题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市委和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委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注意阶段性和针对性,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人员培训。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层层培训好业务骨干。

(三)保证选举工作经费。按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现行财政体制,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经费由市级财政开支,根据选举的实际需要,足额拨付,以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正确处理选举中出现的矛盾。要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压制、报复控告人和检举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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