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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资源利用与管理工作的报告


第三,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国家加大对我市灌区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洪湖围堤整治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血防等水利项目的投入,但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由于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另一方面,泵站、涵闸、渠道等农村基础设施整治维修资金严重短缺,水利工程设施老化严重,效益减退。

第四,水管体制改革进展不快。按照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进度比较滞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性、定编、定经费来源”工作尚未完成。乡镇水利管理站职能需要加强。

上述问题,影响到水资源利用、管理和保护,也影响到水利事业发展。

三、工作建议及打算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举办水法律法规讲座,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前两天,市人大副主任李祖庭、农工委主任熊昆山等领导带队组织的防洪法、水法执法检查,必将对“两法”的贯彻实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管理与利用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议:

1、关于乡镇水利管理站体制改革的问题。按照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结合省编办、水利厅《关于乡镇水利管理站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要求将现在的水利服务中心变更为乡镇水利管理站,隶属水利局管理,经费渠道不变。

2、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今年是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最后一年。我市水管体制改革进度滞后,要求按照国家2008年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和省领导批示,完成水管单位“两定”测算、定性定编,落实“两费”等工作。

3、关于对全市泵站和涵闸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的问题。从防洪保安和水资源管理保护的角度出发,要求对全市114座骨干泵站和364处主要涵闸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同时,建议对堤防、泵站、涵闸等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进行划界确权,明确产权和管理责任。

4、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投入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在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的同时,加大地方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力度,制定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的有关政策,调动农民利用“一事一议”等形式向农田水利建设进行投工投劳投资的积极性。

5、关于水污染治理的问题。一是征收水资源费;二是合理制定种养殖业规划,充分考虑水体纳污能力和承载能力;三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结合农村“一建三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增加水体的流动性。

6、关于水资源费的征收问题。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调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价格。省政府已明确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地表水:生活用水每方由0.01元调整为0.05元;地下水:生活用水每方由0.02元调整为0.10元。调整后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各位领导,近年来,我们在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在不少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不懈努力。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为水利事业发展、建设和谐洪湖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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