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司法水平,践行为民宗旨
我们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不仅提高了案件质量,而且大幅度减少了涉讼信访。
一、规范审判执行管理。我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全院审判业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规范民事案件立案管辖和审理的若干规定》,落实统一立案收费制、相关案件报告制、法律文书审签制、重大疑难案件庭务会讨论制、审委会审议监督制等,使业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的管理规定》、《关于处理执行案件涉讼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使执行工作从立案到执结的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建立了审判组织之间法律观点协调机制,不定期地就某种类型的案件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组织相关业务庭室和法庭进行研究和探讨,形成指导性意见,尽最大可能地规范法官对案件的自由裁量,避免不同审判组织就同类或类似案件作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裁判。
二、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我院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三个规定,建立了更为科学、客观的质量评价体系。我们狠抓质量监管,坚持每案必查,注重查后点评,并每季度通报一次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使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三、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加强了诉讼风险提示。向当事人发放各类司法服务小册子,引导当事人诉讼。对当事人的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在诉讼过程中,注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让当事人少等待,少跑路,少花钱。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按规定办理退费、减免诉讼费等手续。
四、开展“司法维权企业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洪湖市委第六次党代会和六届二次会议精神,把“围绕中心抓审判,围绕发展抓服务”的理念落到实处,我院于8月初开始组织开展了“司法维权企业行”活动,对全市近100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听取意见,联系企业实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企业完善维权机制建设,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对涉企案件,依法从快审理。荆州中院以简报的形式对我院的做法予以了肯定。
五、深化涉讼信访“句号工程”。为了实现不缠访、不越级上访、不出现意外事件的信访目标,我院在坚持“院长接待日”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了专班协调制、领导包案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经常性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讼信访“句号工程”,严格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尽力为上访户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有效化解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和陈年积案。2007年我院77件重点信访案件,已妥善处理48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整体活力
2007年是我院确定的“作风建设年”。为了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纪律严、作风实的法官队伍,我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法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我们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