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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动,出台了《洪湖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洪湖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岗位职责、各项管理措施之中,形成了法治理念教育与法院实际工作的良好互动。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我院制定了《洪湖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对纪律作风建设进行了认真部署,并狠抓落实,使队伍的总体面貌有所改观。

二是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按照《洪湖市人民法院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我院组建了12个学习小组,鼓励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研讨活动。一年来,我们先后选送52名法官参加了法官轮训、105名法官参加了全国法院组织的轮训考试、15名法官参加了省法官学院组织的短期培训;组织了2次全院性的集中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法律实务研究和论文评选竞赛活动,有11篇论文推荐到省市参评。为了应对法官断层问题,保持法院的发展后劲,我院突出了对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的培训,成立了青年干警培训班。按照长期性、实效性和综合性的原则,制定了青年干警中期培训计划,确定了28个课题,选定了20名辅导员,从政治理论、道德修养、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写作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2007年9月,市委在我院召开了学习型机关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我院加强青年干警培训的做法。2007年,我院又有3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三是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我院完善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将单位和个人都作为考评对象,使考评工作更加具体,更加深化。我们还按上级要求,建立了“执法档案”,将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从而进一步健全了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评价体系,推动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大争先创优力度。我们把培养高素质队伍,提供高质量服务,争当高层次先进作为目标,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年来,全院干警紧盯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工作,形成了上下同心,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我院大同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院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被荆州中院评为“先进法院”,被洪湖市委评为“2007年度建设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200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同法庭庭长张红被荆州市评为 “感动荆州2007年度人物”、被洪湖市授予“道德之星——感动洪湖2007年度人物”特别奖。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院始终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巨大动力,以此推动和改进工作。为此,我院制定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制度》,把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联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2007年11月底,我院就队伍建设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我院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监督个案执行。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便于接受监督,我院于7月底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作了书面报告,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院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对我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正是因为有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此,我谨代表洪湖市人民法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有的案件质量不高,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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