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按照《洪湖市人民法院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我院组建了12个学习小组,鼓励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研讨活动。一年来,我们先后选送52名法官参加了法官轮训、105名法官参加了全国法院组织的轮训考试、15名法官参加了省法官学院组织的短期培训;组织了2次全院性的集中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法律实务研究和论文评选竞赛活动,有11篇论文推荐到省市参评。为了应对法官断层问题,保持法院的发展后劲,我院突出了对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的培训,成立了青年干警培训班。按照长期性、实效性和综合性的原则,制定了青年干警中期培训计划,确定了28个课题,选定了20名辅导员,从政治理论、道德修养、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写作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2007年9月,市委在我院召开了学习型机关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我院加强青年干警培训的做法。2007年,我院又有3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三是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我院完善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将单位和个人都作为考评对象,使考评工作更加具体,更加深化。我们还按上级要求,建立了“执法档案”,将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从而进一步健全了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评价体系,推动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大争先创优力度。我们把培养高素质队伍,提供高质量服务,争当高层次先进作为目标,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年来,全院干警紧盯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工作,形成了上下同心,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我院大同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院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被荆州中院评为“先进法院”,被洪湖市委评为“2007年度建设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200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同法庭庭长张红被荆州市评为 “感动荆州2007年度人物”、被洪湖市授予“道德之星——感动洪湖2007年度人物”特别奖。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院始终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巨大动力,以此推动和改进工作。为此,我院制定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制度》,把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联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2007年11月底,我院就队伍建设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我院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监督个案执行。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便于接受监督,我院于7月底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作了书面报告,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院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对我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正是因为有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此,我谨代表洪湖市人民法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有的案件质量不高,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