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代表中的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同样也是通过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实现的,出席这次人代会的代表中,党员代表258人,占代表总数的86.3%。作为人民代表的共产党员,具有共产党员和人民代表的双重身份,能参加这次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受人民委托,也是受党的派遣。市委要求在座的所有党员同志们要讲团结、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党组织要求党员支持市委提名和上级批复的候选人,支持党的主张,这是正当的,是无可非议的。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来讲,执行党的决议,贯彻党的主张,这也是党员责无旁贷的政治职责,是党员的义务,也是每个共产党员政治觉悟的集中表现。这一点,党员要有高度的自觉性,不能含糊。为此,根据市委的意见,我代表临时党委给党员提出如下四点要求:
第一,要带头执行党的决议。“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一贯的组织原则,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党的决议一旦形成,作为党员就一定要坚决服从,带头执行。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在这次大会选举期间,市委要求全体党员代表用自己正确的言论和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体代表。上级对领导职数规定十分严格。因此,我们全市还有一些优秀的同志本次没有被提名,组织上充分相信这些同志一定会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正确对待他人的提名,切实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处理好对自己的推荐,自己不要去争取别人提名,以实际行动,保证党委意图的圆满实现。
第二,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大会规定。全体党员代表,要注意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对于人事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者听到某些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党组织反映。在公共场合随意扩散和渲染,甚至带头反对和否决党的主张,那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大会上每一名党员代表都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按时参加会议和参加讨论,不能无故缺会,真正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好这次代表会。
第三,要积极做好党外代表的工作。党员不仅自己要带头执行党的决议,还要积极做好党外代表的工作,把他们的行动统一到党的意图上来,要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宣传候选人的政绩,对于涉及某些候选人的一些不实之词和种种谣传,要敢于说公道话,及时予以澄清。同时还要注意把握会上会下的舆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做好工作。
第四,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统一起来,把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贯彻党委意图统一起来,保护代表的民主权利,不能在言行上影响他人依法表达选举意志,妨碍代表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人数、法定时间办事,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在代表讨论酝酿选举人选时,让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
同志们,我相信,只要我们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代表积极行动起来,讲团结、讲政治、讲大局、讲风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就能圆满完成大会拟定的各项任务,把这次代表大会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