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尚待改进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近两年来,我市新农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新农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尚待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保障能力低。目前,全国试行的是“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模式,基金人均拥有量相对不足。2007年三级财政补贴40元,个人缴费15元,减去个人门诊10元,可支配的人均住院基金仅45元;2008年三级财政虽然增加了40元,住院基金人均也只有85元。根据“以收定支,超支不补”的规定,设计医保补偿标准水平较低。一是三级住院平均补偿率不到40%;二是大病住院补偿封顶线为3万元;三是门诊慢性病补偿病种过窄和补偿额不高。由此,补偿尤其是对大病住院和长期慢性病患者只能“杯水车薪”,不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建议多渠道争取上级两级财政提高补贴标准,增加基金总量,提高大病住院补偿率,增加慢性病定额补偿标准。
(二)监管操作困难。市合管办在监管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监管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一是监管人员不足。按鄂编发[2008]18号文件精神,市合管办应配编8—10名,每个乡镇应派驻专职审监人员1名。目前,市合管办6人,按“以钱养事”聘用乡镇审监人员只7人,不足配编的半数。目前,大部分乡镇合管办只有牌子,没有专职人员。因此,要管理好近50万人的合管工作,监督好30个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人员显然是不够的。二是医疗机构因趋利而引导就医者高标准消费和超标收费时有发生。尽管出台了不少管理办法,但实际操作中,监管难以到位。三是住院患者个性化求医导致例均费用上升。少数农民自点高档药品、自择高新检测手段、延长住院时间、增加出院带药量等现象,监管有时也无能为力。建议:一是适当增加监管人员,提高监管人员管理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同时,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并且认真执行《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通知》精神,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三是教育和引导患者因需施检、因病施治、因病施药等,杜绝人情化、趋利化等现象。
(三)补偿标准设计难把握。年基金额是定量,而年人群就诊却是动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超支不补”是基金使用原则。因此,为了避免透支风险,年初制定补偿方案难以把握。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让群众理解“以收定支”和“第二次补偿”政策。二是同时出台和实施好“第二次补偿方案”。既保证“收支平衡”,又让群众理解接受。
(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一是医疗设备落后,服务能力弱;有的卫生院连基本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二是医疗人员外流严重,技术能力不足。据调查,到目前止,全市外流医疗人员超过400人。因而,一是导致病源外流。调查显示,今年头7个月,有6家卫生院参合病人住院在20例以下,既减少了本地收入,又增加了医疗成本;二是也导致了“以药养医”、“过度医疗”问题。建议一是要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能力;二是想方设法尽量留住人才,同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
(五)筹资难度大且成本高。农民自筹的15元,涉及近50万人,千家万户登门收缴,花费大量的人力、时间和财力,加上收费时不少农民在外打工。据调查,有的乡村连续工作2个月也难以收齐,花费的成本约达到交纳资金的10%,且无专项工作经费,只能由乡镇或卫生院贴资。建议能否由乡镇财政部门开设新农合基金常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