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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开、阳光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市政府7月30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的通知》(洪政发【2009】14号)文件。文件规定:所有收费单位特别是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25家部门的各种行政性收费、政府性专项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必须通过媒体、网站和公共信息栏向社会公示,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全面规范行政规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行为。同时所有上门上路的检查收费必须向市优经办申请,凭市优经办开具检查收费的通知单才能向企业或上路收费。实行行政处罚备案制,凡是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和物品没罚的文书必须在市优经办备案。与此同时,市优经办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网络,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城区个体工商户中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的通知》,确定在城区20家个体工商户建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市直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工作大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工作目标,坚持“抓管理树形象,抓服务创环境,抓创新促发展”的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本领。9月28日,市政府聘请华大教授、博士生导师授课,为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受训人员达800人次。同时大力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和相关政策、治理“三乱”的成效、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进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虽然前段市政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加快洪湖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执法就是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还未根本杜绝,行政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没有终点的工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在治标的同时通过发展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等治本措施才能解决。今后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市的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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