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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徐开平同志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朱兴斌委托所作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为期四个月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实施情况所作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会议认为,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市环境保护现状,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几年环保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市当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履行政府职能,采取得力措施,努力解决好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从领导到群众、从机关到基层、从学校到社区、从工厂到农村、从平面媒体到网络媒体等等,全方位开展宣传。要认真总结和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全社会环保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解决好影响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强水环境整治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对现有集中式饮用水厂要逐一进行检查,对影响饮水安全的要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河道沟渠要集中进行清杂除障。要抓好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整治工作,抓紧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无公害农业生产。要限期关停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对人们群众反映的突出个案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抓紧做好全市区域环评规划,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建立环保预警机制、重大环保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环保问题处置联动机制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法。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加大对环保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解决环保部门经费不足、执法主体不明和执法监测装备落后的问题。要积极争取国家环保项目投入,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细化方案,抓好落实。要认真履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区办工作的责任考核内容,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保工作局面。要按照中央关于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的要求,始终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坚决克服重经济效益、轻环境效益,重当前发展、轻长远发展的思想和行为倾向,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洪湖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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