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饮用水安全监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居民的饮水安全,市环保局、卫生局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大了饮用水安全监管。市环保部门每年对取自长江水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内的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对取用地下水的集中取水点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取水安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对中心城区水质卫生监测采样每月一次,对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卫生监测采样每半年一次,然后送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对检测出来的问题及时通知受检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卫生体检,对水厂卫生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水安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流域管理,积极疏浚河道,尽可能保持水流畅通,减少污水滞留,保持水体自净能力。
二、当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饮用水环境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尽管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环保部门检测数据表明劣Ⅴ类水质段面在增加,表明我市局部河段水质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市疾控中心对我市洪排河、内荆河、陶洪河、石码头电排河等7处取水源水质监测结果:浑浊度超标10倍,化学需氧量超标4倍,细菌超标11倍,大肠杆菌超标130个单位值,水硬度过高,铁、锰元素含量大。2006-2007年筛查全市17个乡镇区68个行政村浅层地下水砷含量,有13个乡镇区48个行政村超标,主要分布在东荆河沿线和内荆河一带。以黄家口姚河村和大同湖滨谦村最为严重,超标达22.7倍。仅黄家口镇姚河、新垸等四个村就有4176人轻度砷中毒,重度中毒13人,有的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大同湖管理区滨谦村2009年就有13人死于癌症,有人俗称这个村为“寡妇村”。有些高砷水地方的农民饮水至今尚无替代水源。
二是环境保护认识不高,监管不力。部分地区领导层和监管层环保意识不强,对水源地保护的认识不高,导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规范。有的乡镇没有在饮用水源地设立水源地保护标识标志或仅仅设置了简易标识;有的标识设置位置不合理,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有的水源地保护区还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餐饮、游泳、垂钓、生产作业等问题。中心城区两个取水口都存在餐饮、游泳、垂钓、生产作业现象。长江沿线部分乡镇中心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大多都有沙石货运码头,部分乡镇中心水厂周边建有养猪场、厕所、垃圾处理场等,严重危及水源地安全。民众也因管理部门未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以及自身对饮用水安全意识不够,对水质超标问题普遍存在习以为常的麻木思想,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缺乏水环境忧患意识。
三是影响水环境因素较多,问题严重。我们认为,当前影响我市水源环境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洪湖地处四湖水系末端,上游客水对我市大湖水质污染十分严重,四湖流域瞿家湾段过去曾多次发生“水华”事件。
第二、过度养殖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科学资料表明,一亩养殖水面需要4-5亩水面予以交换,我市已大大超标,由此出现“生在湖边无水吃”的问题,也必将极大地影响我市水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由于体制不顺,许多大沟大渠及部分湖泊等公共水体多数不能承包给个人的,事实上基本上都已被承包给个人随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