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税收政策及税收征管方面
(一)税收过渡户税款、规费等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81.83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0日止,农行营业部及工行三桥分理处待报解户中银行存款余额81.83万元,未及时入金库。
(二)应征未征税款165.93万元。湖北长江石化设备有限公司2006年度,少提漏缴所得税112.3万元,应缴未缴个人收入所得税53.63万元。
(三)税款罚没收入作罚没收入入库5.56万元。稽查局2006年度对园林中学和洪湖师范等三个单位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个人收入所得税)处罚5.56万元,未作税款罚没收入入税款户,而是作罚没收入入库。
16个部门的问题
(一)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64.8万元。(1)市水利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79.81万元;(2)市民政局机关挤占、挪用民政事业费28.19万元,用于机关经费;(3)市教育局挤占、挪用教育事业费31万元,用于机关经费;(4)广播电视局挤占、挪用专款4万元,用于广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补贴;(5)市农业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1.8万元,用于机关经费。
(二)违规收费409.9万元。(1)市卫生局收取二级单位工作经费及赞助费30万元;(2)市建设局无收费依据收取下属单位管理费及服务协调费96万元;(3)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无项目收取费用78.19万元;(4)市公安系统违规收取赞助费、协管费及物证检验等费用94.96万元;(5)市发展与改革局自立项目收取项目单位的“项目前期费”74.6万元;(6)市教育局违规收取勤办上缴款11万元;(7)市广播局自立项目收取网络服务费16.9万元;(8)市农业局无收费依据收取7家企事业单位资料费8.25万元。
(三)滥发钱物369.7万元。其中:市发展与改革局25.73万元,市公安系统91.64万元,市国土资源局11.89万元,市计划生育局7.79万元,市民政局5.59万元,市卫生局13.43万元,市教育局19.23万元,市广播电视局54万元,市法院15.3万元,市检察院9.1万元,市地税系统58万元,市财政系统51万元,市农业局7万元。
(四)超标准列支招待费532.7万元。其中:市教育局29.8万元,市水利局28.56万元,市计划生育局23万元,市国土资源局34.6万元,市建设局23.62万元,市民政局20.2万元,市卫生局12.18万元,市公安系统98.68万元,市发展与改革局25.86万元,市广播电视局36万元,市法院26万元,市检察院21.8万元,市地税系统63万元,市财政系统79万元,市农业局10.4万元。
(五)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74.69万元。其中:市建设局13.26万元,市广播电视局60万元,市水利局10.76万元,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1万元,市国土资源局4万元,市计划生育局1.12万元,市民政局1.65万元,市卫生局0.35万元,市公安系统5.42万元,市发展与改革局3.15万元,市教育局1.83万元,市法院26.57万元,市地税系统4.96万元,市财政系统29.34万元,市农业局11.28万元。
(六)漏提漏缴税费6.28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局漏缴个人所得税0.7万元,市教育局漏缴个人所得税0.48万元,市广播电视局偷漏税费5.1万元。
(七)公款列支应收个人付担费用2.19万元。其中:市计划生育局0.86万元,市发展与改革局0.53万元,市广播电视局0.8万元。
(八)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168.31万元。其中:市广播电视局108万元,市国土资源局2.45万元,市卫生局2.26万元,市教育局10.51万元,市地税局系统11.54万元,市农业局33.55万元。
(九)超列工会经费22.64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全年超列工会经费22.64万元。
(十)公款旅游7.84万元。(1)市国土资源局4.24万元;(2)市水利局1.56万元;(3)市广播电视局2.04万元。
(十一)擅自改变资金用途6万元。市卫生局将用于弥补医院的医疗成本和发展建设资金6万元,用于发放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