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宋志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报告如下:
住房保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建设和谐洪湖的进程中,我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住房保障的有关精神,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逐步建立了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住房保障的内涵
住房保障是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要求实现保障。它由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及住房公积金制度3个核心制度构成。
二、各级人民政府对住房保障的基本要求
国务院[2007]24号、鄂政发[2007]42号两个文件,明确规定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廉租住房考核有两个硬指标,一是2007年底人均住房面积8平米以内的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二是2010年底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的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住房保障方式是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从全国住房保障实践来看,租赁补贴推行后,老百姓把补贴的资金未用到住房消费上,而用于生活上,为此,国家将住房保障方式调整为以实物配租为主。主要工作目标是基本建立满足具有本地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买得起或租得起住房,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
三、我市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现状
我局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局后,近两年主要做了9项工作:一是出台了两个文件,即洪政发[2007]23号、洪房发[2007]13号,也就是《洪湖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即成立由阮学伟副市长任组长,相关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三是成立了工作专班,具体由房产局承办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四是摸清了2007年、2008年底数。2007年保障家庭为194户,保障人口496人,保障面积2518m2,按《实施细则》每平米补贴标准是3.4元,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0.09万元。2008年保障家庭为680户,保障人口1666人,保障面积15199.69m2,计划12月份发放租赁补贴62万元;五是建立了纸质与电子档案,实现了电子化住房保障档案;六是争取中央保障资金,专项用于发放租赁补贴资金530万元,已到财政专户。新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50万元,目前未到帐;七是坚持招商引资和危旧房改造的保障实现形式,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在省、荆州、市财政未拨款的情况下,市房产局勒紧裤腰,开辟南河村、益民小区两个廉租住房解危解困基地,共建廉租住房97套,其中南河村49套、益民小区48套,让应保对象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八是编制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争取建设资金的依据。2008年做200套,2009年做200套,2010年做200套,2011年做200套,2012年做200套,在五年内完成。按每套50m2建设,每平米造价1000元计划(含土地),共需筹集资金5000万元;九是今年30套廉租住房正在建设之中。
四、住房保障工作稳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初步解决低保家庭、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以下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尚待落实。根据住房保障政策,保障资金由财政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公积金扣出管理费和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节余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中央支付、其他捐款五个渠道筹集,目前仅中央补贴资金已到位,其他资金还没有落实;二是机构未建立。能否考虑成立住房保障局,成为房产局局属机构。成为政府直属局后,局机关人员经费渠道一直不畅通,未全额拨款,市政府每年仅拨6万元,且住房保障工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