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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产生实际的管理问题。但我们发现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洪房发《关于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一些地方还要进一步研究,严格细化,要做到易于操作,便于管理。一是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规定过于狭窄,能够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的面还相对较小,仅是“双困家庭”才有入住资格。二是入住后关于收入、住房动态管理的规定过于简单。在操作程序上,廉租住房申请由民政部门核实申请人的经济情况,房管部门核实住房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民政部门只能核查申请人是否领过“双证”,无法查实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及经济往来情况,房管部门只核查落实房产面积,没有建立对已转让、赠与等房产进行管理的制度。三是关于退租的强制执行难。要防止入住难,退出更难,形成廉租住房世袭制,形成新一族的住房“八旗子弟”。

二、建议与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廉租住房建设是把党的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的需要;是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建立健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保障制度的需要;是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建设和谐洪湖的需要。市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的业绩来设计,作为惠民工程来实施,切实抓实抓好。

(二)行动上要强化措施

1、明确预算,落实土地。市政府要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的长效性,要按政策规定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2、强化监管,阳光操作。廉租住房建设一要严格按工程招投标的程序进行;二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实行专款专用;三要严格审查入住对象的资格,确保廉租住房分配的公平、公开、公正。

3、部门互动,强化管理。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审核、退出及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科技水平,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廉租住房管理信息平台,强化部门协调配合,逐步与民政救助、房地产交易、医疗卫生、公安户籍、银行个人账户以及工商等信息管理统一,实现资源共享,及时掌握、了解实情,完善住房腾退,货币补贴,租金核减等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管理实效。

4、抢抓时间,加快建设。30套廉租住房是我市开始筹建的第一批廉租住房,这是一件爱民、惠民的好事。我们希望,必须把好事办好,尤其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上,一定要狠抓不懈。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配合、紧密协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廉租住房建设承办单位要强化时间意识,一定要抢抓时间,土建工程力争在春节前完工,建成优质、一流的廉租住房工程,让困难群众早日住上舒心、放心的政策房,圆满完成市政府今年年初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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