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违法分子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推动市场准入制的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开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涉及标准、质量、认证、监督等各个领域,我们将继续深入持久宣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