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监督。一是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今年,洪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对29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规划建设的情况汇报,还将组织人大代表对农村文化室、卫生室、改水、改厕、改路等一系列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验收。二是加强对农村小城镇建设工作的监督。要重点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同时,督促市政府切实抓好各乡镇每年建设一个以上新农村示范点,着力培养瞿家湾、府场两家省级示范乡镇和峰口、新滩四个市级示范乡镇的小城镇建设。三是加强对农村公共事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监督。通过开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检查,督促市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的设施和办学条件;加大农村医疗建设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保障农民民主权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要坚持“市委支持、人大监督、政府主导”的工作格局。察民情、解民忧,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监督基层实行《村民组织法》,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事一议”制度、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让“多予、少取、放活”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推行村务决策听证,民主议事,民主理财,让新农村建设与法制建设同步进行。
3、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和谐环境。人大代表一方面在监督视察经济建设的同时,要把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社会不法行为作为执法视察的重点,要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要引导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