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城乡商业网点规划
为提升洪湖市市域城乡商贸体系整体水平,调整中心城区商业结构,优化市场布局,我市结合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了《城乡商业网店规划》,初步方案已在规划委员会上通过审议,目前正在进行批前公式阶段。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商业体系、特色商业街、大中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商品交易市场、物流体系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加油站点、洗染等特殊行业。规划结合城市职能分区和人口分布,在中心城区构建“两核一区多点”的三级商业体系,重点规划城东综合市场群与洪湖新港物流园区,加强洪湖市商业辐射力,提升洪湖市的城市竞争力,努力将洪湖市建设成为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上重要的商贸节点城市。
三、严格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完善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
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充实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并明确各类建设项目、重要地块和地段修建性规划方案都必须报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所有规费征收减免,均由市长“一支笔”审批。
(二)积极推行规划公开公示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重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均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规划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各类审批项目均在现场及市规划局网站进行批前、批后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类规划修改及各类重大项目的论证,我局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参与项目的论证、评审,切实强化市人大、市政协对规划编制、修改和审批的监督作用。
(三) 进一步强化规划监督管理
1、市政府组建执法局。为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今年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取代原城市建设执法局的职能。经市里统筹安排,规划局有8名管理人员并入执法局队伍,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规划局与新组建的执法局在职能分工上密切配合、相得益彰,强化了城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力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2、加大规划管理力度。洪湖市城乡规划局加强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行政审批的“流线型”管理,规划窗口严把收件初审关,各科室依照职责专项审查后报送主要负责人和市领导审批,按照许可程序和承诺时限,及时履行审批手续。严格实行“一日双查”制度,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工程,依据规划审批方案对工程各阶段进行监控,做到全方位跟踪管理;对未按规划审批方案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及时下达规划告知书、预警通知书、规划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规范规划执法程序。本年度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份,拟用地规模2898亩;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6份,批准总建筑面积1462681.96平方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2份,批准建设用地面积1421713.4平方米;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6份,建筑面积268639.29平方米;发放《乡镇个人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意见书》126份,建筑面积108716平方米。
3、严格竣工验收制度。严格依照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指标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核实,涉及绿化、消防、环保、人防等设施不满足相关技术规定或没有相关部门单项验收意见的,一律不进行规划综合验收,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4、加强基础测绘管理。2013年洪湖市城乡规划局完成了规划区内石码头街道、胡范街道、湿地新城组团1:1000地形图测绘;组织规划、测绘技术人员完成武监高速公路、电力110KV盛龙线和城区主要道路放线工作约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