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4年9月26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项戬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项戬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辞职后,按有关规定,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道政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4年9月26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胡道政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胡道政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辞职后,按有关规定,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李云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9月26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李云同志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李云同志辞去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辞职后,按有关规定,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田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4年9月26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任命田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4年9月26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苏云国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范礼平同志为洪湖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
项 戬同志洪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25号(2014)[总号:185]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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