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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报


将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严格操守程序规则,树立效率意识,责任观念,把公正执法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判过程中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准确应用法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民事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加强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事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取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廉洁司法是法院之魂、法官之魂,司法廉洁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公信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作为法官要一是三省吾身,做到警钟长呜,不负人民重托。

四、团结同志,竭尽股肱之力。作为副庭长,要当好助手,团结同志,在工作中做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全庭拧成一股绳,争取把庭里工作更上一层楼。

供职人:翁德雄

2013年3月29日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叫唐丽珍,女,1968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3月参加工作,1998年任命为审判员,任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2008年调至刑二庭,任洪湖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至今。这次法院推荐我拟任执行二庭副庭长,这是多年来组织上对我的培养教育的结果,又是对我的一次考验,如果此次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在这一工作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以一颗善良的心时时刻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要始终贯彻执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忠实于法律、忠实于法律职责,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为人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用高质量的审判向领导、向当事人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工作中,我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司法,做到依法办案。在办案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和执行廉政规定,坚决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努力适应审判工作

一直以来,我十分清楚学习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更清楚政治上的坚定源自于理论上的清醒,本领上的过硬来自于业务上的精通。作为一名法官,只有更好的学习法律,掌握好法律,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执法,公正执法。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之以恒的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一种使命,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先进学习,争做学习型法官,知识型法官。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要学好政治,法律知识,更要学好相关的社会知识,尤其是心理学知识,要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找到症结所在,指导当事人把握执行风险,理智诉讼,让当事人忧心仲仲的来,称心如意的去。

三、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更新司法理念,刻苦学习,努力掌握新的知识,使自已尽快成为工作上的好助手,业务上的好骨干,在工作上要有创造性,有紧迫感,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不孤立办案。努力做好领导的好帮手,工作上积极主动,协助领导超额完成各项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执行工作,热心接待每一位群众,耐心向他们宣传讲解法律,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一定要及时依法受理,让老百姓有机会在法律面前讨一个公道,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也不能简单推脱,要积极地给予分析,给老百姓指一条明路,让他们切实的感受到法官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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