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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报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宗旨,全面掌握业务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大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拓展执法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二、努力工作,正确审理案件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我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程序规则,树立效率意识,责任观念,把正确执法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应用法律,积极化解矛盾。尤其是我所在庭是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对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一定要认真做好,做到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是解决社会突出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法院和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胸怀关爱子女和兄弟姐妹的真挚感情,要以对国家前途、民族命运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认真地做好少年审判工作。

三、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实行监督,是宪法赋于的神圣权力,也是做好审判工作,正确执行国家法律的保障。我作为法院的一名法官,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人大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办理,绝不敷衍塞责。

四、加强自律,严格要求自己

法院是维护正义的最近一道防线,我将坚持诚信做人,公正办案这一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自警、自醒、自励、自重,清廉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贪不占、不谋私利,不徇私枉法,按照法官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认识自己,热心服务群众,时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审判事业,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深知自己的工作能力离组织的期望与人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倍努力地改进和提高。

如果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一定自加压力,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在座各位领导的期望,如果本次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这说明我还不具备任职的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提高自己,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一如既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供职人:王仕剑

2013年3月29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翁德雄,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从洪湖市土管局调入洪湖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峰口法庭副庭长、汊河法庭副庭长、执行一庭副庭长。自从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于2011年被评为执行能手。这次法院推荐我拟任民二庭副庭长职务,这是组织上对我培养教育的结果,我深感责任重大而光荣,使命神圣而庄严。感谢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和厚望,我真诚地接受对我拟任职的审议。如果我幸运通过,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进步的阶梯,我将把学习当作提高自身素质的切入点,我将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宗旨,全面掌握业务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大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拓展执法理念,更好地服务于党、服务于民,服务于社会。平常审判工作中自觉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学习要与时俱进,时时更新,业务素质要能够做到满足审判工作的要求,时刻把握程序和实体,不办错案和冤案。

二、努力工作,正确审理案件。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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