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为工作需要,按照干部年轻化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原则。根据市委的提议,拟提名韩志涛同志为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刘民同志为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韩志涛、刘民二位同志政治立场鲜明,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人大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符合任职标准。
三、因年龄因素,吴全元同志不再担任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说明
2013年5月30日
洪政函〔2013〕62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项戬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予审议。
市 长:夏锡璠
2013年5月28日
关于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就此次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干部任命的人选情况作如下说明:
项戬同志,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湖北公安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洪湖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该同志注重学习,政治素质高。工作驾驭能力强。工作中,一是狠抓维稳保安。从闹堵事件源头入手,扎实开展了“三闹三堵”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因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命案等突发事件引发的闹堵事件持续下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狠抓严打整治。开展了“反盗打抢”、“清网行动”、“破案会战”等系列专项行动,大幅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狠抓基础建设。推进了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了信息化应用,加强了社会面防控。四是狠抓管理服务。大力开展交通、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加强监所安全检查和规范管理,确保未发生监所安全事故。加大治爆缉枪力度,加强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化学品单位监管。该同志严于律己,始终坚持廉洁从政。能切实加强党性原则和民警职业道德操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市政府决定提名项戬同志任洪湖市政府副市长。
2013年5月30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项戬,1965年3月出生,湖北省公安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6年7月毕业于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同年8月在公安县公安局参加工作,历任公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法制科副科长,章庄铺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公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斗湖堤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公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现任洪湖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
2011年10月21日,我从500里之外的“百湖之县”来到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洪湖市履职。11月4日,我作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