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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法学本科学历,中共正式党员,一级初级法官。 历任洪湖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原茅江法庭副庭长、新滩法庭庭长、新堤法庭庭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根据洪湖市人民法院党组呈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拟对我任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这是法院党组和领导对我又一次的重托和考验。如果此次我能得到各位领导的厚望并通过任命,我定不辜负各位领导及人民群众对我殷切希望,力争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牢记使命、一心为民,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

一、加强学习,提高司法水平和能力。

作为法官,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前提,丰富的法律知识是保障。只有娴熟的掌握并运用法律,才能更好的服务本职工作,才能公正、公平审理各类案件。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学习当做是一种使命和责任,不仅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种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的司法理念。近几年,我因在综合部门工作,松懈了业务学习,学习的自觉性也降低,所以到业务部门后我还要进一步系统全面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从而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使自己从经验型法官向知识性法官转变,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

二、牢记宗旨,树立司法为民服务意识。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我在基层法庭工作多年,深深体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艰辛与无奈,以及对公平正义的神往。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会将现阶段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我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审理每一件案件,用朴实的群众感情对待每一位诉讼当事人。在纪检监察室工作的几年里,我曾耳闻目睹身边同行违法犯罪的事例,深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廉、司法不严现象的痛恨,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我会严守职业操守、遵守廉政纪律,老老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人,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同时,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摆正位置,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这次法院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把我从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上调整到民一庭任副庭长,这既是大局需要,也是对我个人思想的考验和对我意志的磨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一定以大局为重 ,摆正个人与组织、上级与下级的关系,配合庭长,团结同事,努力完成庭长分配和交办的工作任务,把本职工作做好,维护集体荣誉。

四、端正态度,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接受人大监督是我的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除了自律外,还要自觉增强宪法法律意识,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对我和我承办案件的监督:一是虚心听取并接受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做到有人大代表旁听或参加陪审,让司法的社会效果得到彰显;三是对人大交办或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及时报告审理结果和情况,把自己的工作始终置于阳光之下。

总之,我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服从领导,崇尚法律,公正司法,接受监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上报告敬请各位领导审议。谢谢!

供职人:唐纯俊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陈俊,41岁,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这次洪湖市人民法院推荐我拟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如果此次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在这一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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