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号[总号:181] 2014年6月5日
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5月30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王诗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在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所作的大量工作,并明确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会议最后通过了关于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法院提请任免法官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及其他16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吴锦华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谢守成 叶昌保 马 伟 王万洪
王际刚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刘志祥
吴永善 吴全元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张群安
关于洪湖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14年5月30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洪湖市教育局局长 王诗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各位领导和委员报告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春季,全市有中小学87所,其中高中6所,义务教育学校80所(完全初中21所、完全小学4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3785人,教职工1156人(专任教师1011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61090人(其中小学生41492人;初中生19598人),进城务工子女501人,农村留守儿童17469人。义务教育学段教职工4442人(小学2403人,初中2013人,特殊教育26人),专任教师 3725人(其中小学教师2128人,初中教师1577人,特殊教育教师20人)。
2009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首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试点县市。近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强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2013年11月,省政府督导组通过观看专题片、查阅资料、查看学校、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我市与荆州区并列为97.5分,顺利通过验收。今年暑期,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还将迎接国家检查,现正在开展申报工作。
二、主要做法与成绩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我市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全面开展标准化学校、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关爱“四大工程”建设,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
1.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均衡发展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市经济总体规划,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健全制度规划。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财政、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我市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洪湖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洪湖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洪湖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责任书》,组织召开了现场会,为解决校车、学校整合等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下发了专题会议纪要。市人大、市政协每年对教育经费、校舍安全、校车安全等重大问题定期开展视察督导和民主评议,切实构建起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