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正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报


排水板完成1028.6万米,占总量的96.5%;水泥搅拌桩完成264.3万米,占总量的92.4%;垫层完成约108万立方米,占总量的100%;土工格栅完成433万平方米,占总量的96.6%。

5、桥涵工程:累计完成桩基6048根,占总量(总量10162根)的59.5%;完成承台91个、系梁826道,完成墩柱1763根,占总量(总量8149根)的21.6%,完成盖梁487道、预制箱梁655片,累计安装梁板246片。完成小构总量箱涵314米,占总量的17.5%,完成园管涵620米,占总量的21.6%,完成通道650米,占总量的40.8%。

(二)矛盾问题基本解决。为加快推进洪监高速公路建设,今年,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市协调指挥部领导力量,实行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包段协调的工作机制。市委书记邹太新、市长黄勇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或协调解决施工矛盾,滨湖荣锋砖瓦厂交地、监控中心建设交地、部分乡镇三改用地、场站建设扩建用地和新滩全线施工便道的打通、沿线乡镇水系恢复建设等一大批困挠高速公路建设的问题,在市政府的积极协调下,已经基本解决。

(三)资金瓶颈得到缓解。市政府将资金保障做为项目建设的头等大事,采取多种途径不断加大投融资力度。4月21日,市委书记邹太新、市长黄勇、市长助理唐忠红在洪湖宾馆约谈洪利公司负责人,就资金筹措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目前,通过多方努力,项目累计到位资金33.01亿元,投资人自有资金到位16.61亿元(占资本金总额42.34亿元的39.2%),银行贷款16.4亿元(占银行贷款45.92亿元的35.7%),制约项目进展的资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015年,是洪监高速公路建设的冲刺之年,我们将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配合保利达集团做好项目融资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配合洪利公司加强项目建设计量与支付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支付。二是加大督办协调力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督促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加快预制梁场、管箱涵等基础工程的建设进度和控制性工程的开工建设,抓紧时间完成杆线迁移煞尾工作和“三改”用地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建议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议案,承载着群众的希望及重托。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围绕办结与满意下功夫,在各个办理环节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议办理的效果和质量大幅提升。

(一)定责任,强措施,强化办理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分类梳理,交责到位。七届三次“两会”召开后,市政府迅速组织专班,对代表提出的74件建议分类梳理,3月9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市七届三次“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洪政办发[2014]8号),向62家单位交办了建议办理任务,并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情况,于4月15日再次下发《关于调整七届三次“两会”部分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单位的通知》(洪政办函[2014]10号),确保了每件建议都交责到位,责任明确。

二是明确重点,高位推进。为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力度,市政府从74件建议中挑选了4件影响大、代表性强、关注度高、事关大局的建议作为市领导领办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多次讨论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并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多次组织承办单位负责人召开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同时,市政府主要领导还利用到乡镇和部门调研和检查工作的机会,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三是创新方式,狠抓落实。为确保办理实效,大部分承办单位都制定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任务、定质量”的“五定”机制,对建议办理工作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办作为综合、督办和具体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各承办科室、具体承办人员会议,较早地完成了建议回复,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对建议认真办理。市

9 7 3 1 2 3 4 5 6 7 8 9 10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