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城乡低保等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一融入、三创建”[3]、人口出生性别比整治、弘瑞公司资金运行状况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促进了相关工作。
(二)缜密研究,尊重民情,加强对财政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按照预算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加强了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批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工作。年初,常委会召开了财政经济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计划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走访市直部门和人民群众,听取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预算法和审计法的培训讲座,并就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向专家请教。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了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制定措施,确保财政预算目标的实现。年中,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洪湖市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市政府在预算和计划执行工作中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预算约束力度和培植财源力度,围绕税源建设,充分利用金融政策,重点支持石化装备、水产品加工、汽配、新型能源、精梳纺等科技含量相对较高、投资回报率高、对财税贡献率大的项目建设,搞好跟踪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实力和后劲。
加强对预算的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委会在听取关于洪湖市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工作中,作了两项较大的调整。一是将审计情况从过去的5月份报告调整到7月份报告,将上年度本级财政决算从3月份报告也调整到7月份报告。这样,在审议通过决算报告时能充分吸纳审计意见,使通过决算报告的依据更充分、决定更科学,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也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凸显了上述特点。从11月份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报告的整改情况来看,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贯彻。二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如某局机关干部近几年除在机关领取财政拨付的正常工资外,还在其下属单位领取所谓的效益工资。审计查出这一问题后,常委会跟踪督办,该局主动废止了这一违规行为,整改了滥发乱补的问题。
(三)维护公正,体察民情,精心组织执法检查。规范司法鉴定,对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意义重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兴中法医司法鉴定所,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与公检法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走访了部分司法鉴定当事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肯定了市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近年来在贯彻“决定”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决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对司法鉴定的监督管理。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相关机构已开始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扎实开展评议,注重紧贴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提高政府执行力,提升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水平,常委会根据监督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