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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落实力度,注重听取有关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巩固和发展执法检查成果。

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党委意图,认真执行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抓好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任前审计等程序性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和完善获得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扩大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督促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资料,通过人大信息网站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法院、检察院主要工作情况的信息资料。适时举行政情通报会。组织相关代表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参加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做好议案建议的督办落实工作,根据情况适时组织代表就办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落实率和办理质量。对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代表以及承办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09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机关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机关协调运转能力,继续创建学习型机关。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己任,理论联系实际,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准确把握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精神,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加强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审议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以庆祝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举办人大工作研讨会。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配合、努力完成交办的工作。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各工作机构联系乡镇人大和人大联络处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和各联络处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将人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参加全国“三沿”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和其他对外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我市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洪湖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紧贴民生,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谐洪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有关名词

[1]“两圈一带一区”:指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湖北长江经济带、全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

[2]湖北省实施办法,即“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3]“一融入、三创建”:指融入武汉城市圈,创建最佳产业承接地、创建中国淡水水产第一强市、创建省级和国家级“五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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