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学习园地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正文

洪湖市物价局工作报告


门没有把市场价格管好管住。“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没有宣传到位,有些群众当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向物价部门投诉。

2、对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办法不多。表现在部分商户在经营时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漫天喊价,时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对放开的商品价格监管不力,解决新形势下物价敏感性问题的办法不多。当前的市场价格状态与群众的心理预期还有一定的距离。

3、治理乱收费、乱涨价的效果不明显。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如教育、医疗、三农收费等)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少数学校自立项目收费、农业生产资料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4、对乱收费的处罚力度不够。价格行政执法中检查难、清退难、处理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价格执法的形式和手段还偏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有些单位因为乱收费成本低、风险小而屡犯不止,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问题。

5、在服务质量和廉洁自律方面还不够严谨。如个别执法人员在接受群众的价格举报、价格咨询时有时存在办事拖拉的现象;个别执法人员大局观念不强,存在重处罚、轻管理的现象;个别执法人员廉洁自律不够,存在接受吃请的现象;机关纪律不够严明,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的现象等。

五、整改的主要措施

我们认为能否认真整改是搞好这次人大工作评议的核心所在。物价工作直接面对老百姓,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物价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我们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整改的第一内容,把群众的意见作为第一良言,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针对部门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条进行边查边改,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整改问题突出一个“实”字,就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取得实效,全力打造“五心”工程。

1、高度重视物价宣传工作,做到价费政策透明暖民心。

针对代表反映的对价格政策和物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我们今年以来加大了对物价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在市文化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价费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待前来咨询和投诉的达200多人次,我们现场宣传和解答群众提出的涉及生产生活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并当场解决了几宗价格矛盾和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我们利用电视、物价网站等媒体宣传,在社区和主要乡镇悬挂价费政策公示牌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现行价格政策、物价工作职能及“12358”免费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让“12358”投诉电话深入人心,畅通政策宣传、价格投诉渠道,通过宣传使群众对价费政策和物价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增强群众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监督意识。我们还在今年的雪灾、地震期间,开展了专项宣传活动,让群众全面了解价格波动的原因和政府的相关工作,有效化解和消除群众的误解、疑虑等心理压力,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预防抢购风波,维护了社会稳定。

2、坚持以人为本,控制价格涨幅,做到价格决策安民心。

针对代表反映的对市场价格监管不够的问题,我们对市场价格动态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由于受国际油价、粮价暴涨,国内煤炭等资源产品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使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我们加大了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了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洪湖浪米业、太禾米业、隆鑫油脂等12家生产企业和隆客多、富迪等6家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进行成本监审,核对进销差率,控制重要商品价格的涨幅。

9 7 3 1 2 3 4 5 6 7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鄂公网安备42108302000116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