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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建设局工作报告


警钟长鸣。系统干部职工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得到增强,达到了“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提高认识、推动落实、文明执法、高效便民”的目的。

(五)坚决执行人大决议,积极办理代表建议。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指导,虚心听取意见。二是积极办理代表建议。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能,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对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这既是对我们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社情民意的真实反映。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一方面坚持将办理工作纳入局长、党委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仔细阅读和深入剖析,统一思想,增强全局机关干部做好办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坚持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分析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近年来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议案)近70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市建设局因此多次被评为全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六)强化教育,增强素质,树立行业队伍新形象。近年来,市建设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一是扎实开展“三争”主题教育活动。与“三强三促”、争创学习型机关有机结合,在建设系统内广泛开展了“支部争做发展先锋、党员争做劳动模范、干部争做人民公仆”的“三争”主题教育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自来水公司彭庆军同志被评为湖北省劳动模范,环卫局龚永红同志被评为荆州市劳动模范,规划设计院冯高翔同志被评为2006年“感动荆州”十大人物之一,建设局张来元同志被评为洪湖市“十佳公仆”之一。二是强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三德”教育。倡导职工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奉献爱心,回报社会。今年系统干部职工为四川灾区捐款10万元,衣物近2000件。近三年为低保户、困难户减免水费、环卫费等规费16.8万元。三是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转变职能和作风。狠抓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建设”,从社会各界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制定《行风建设“十不准”》、《首问负责制》、《信访快报制》等制度,逐步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治理商业贿赂、建设工程招投标、财务审计监督为重点,强化环节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建设系统受省级表彰的单位有5个,受荆州表彰的单位有8个,受洪湖市“四大家”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有60人次,2006年、2007年市建设局连续两年被评为洪湖市“十优部门”。

二、虚心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开展工作评议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营造评议氛围。被市人大确定为工作评议对象后,我们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7月14日,建设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在公汽公司会议室召开。市人大调查指导组全体领导、建设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大会。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开展2008年工作评议的有关精神,阐明了这次工作评议的目的和意义,安排和部署了系统有关评议工作。会后各单位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悬挂横幅19条,树立盾牌40块,利用公交车视频滚动宣传15天,《荆州日报》、《荆州晚报》刊登稿件27篇,洪湖电视台播放新闻18条,建设局办公室编印工作简报18期,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评议氛围。

(二)自查自评,开门纳谏,认真查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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