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深刻认识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决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首先,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如果农村的落后面貌不能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只有坚持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才能构建和谐农村,扩大内需,刺激农村消费,为经济增长提供持久动力。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看,建设新农村是破解“三农”难题的战略选择。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只有加强新农村建设,才能逐步消除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形成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因此,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经过几十年乃至更长期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要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其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决策,是当前全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重要工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在促进中央两大战略决策落实中有所作为。作为中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理所当然地在加快本地经济发展,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文件,掌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具体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扎扎实实地做好促进中部崛起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时期全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加快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是荆州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大局。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关键的是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找准人大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和着力点,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人大工作服务大局,不是让人大撇开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责,去承担党委、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任务,也不是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离开人大这个集体,直接从事党务、行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是要通过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中部崛起重大战略决策顺利推进。具体地说,就是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与建设新农村和中部崛起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使人大任命的干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中部崛起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联系我市的发展实际,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近一个时期内应重点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