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财政工作面临着收支矛盾突出、改革任务艰巨等压力,我们将深刻把握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所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全力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为实现洪湖市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洪湖市2015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15年4月2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圣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和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的要求,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副主任吴锦华、预算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汇报,3月中旬以来,预算审查工作专班先后三次与市政府财经办、市财政局研究预算具体方案,结合预算具体方案的审查工作,预算工委组织预算审查专家库部分专家对市水利局、卫生局、建设局的部门预算进行了评审,并针对三个部门部门预算编制提出了具体审查意见。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是: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233577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79500万元,转移性收入144115万元,调入资金9962万元。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36377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6344万元,上交省级支出20033万元。以上收支相抵,缺口2800万元。与市政府向代表大会报告的预算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滚动预算自求平衡,并考虑与公共预算相衔接的原则编制。
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5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较好的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精神,从预算的编制、评审等方面落实了新《预算法》的要求,初步实现了预算管理的全口径、全覆盖。具体方案(草案)落实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相关审议意见及决议的要求,坚持了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从严控制和节约支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明确,实现预算的措施积极可行。
2015年的预算方案(草案)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编制公共财政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坚持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和重点民生支出,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改革支出政策优先给与预算支持。
三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对部分非税收入单位实行收支脱钩试点,启动部门预算的评审工作,优化部门预算的管理流程。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为了全面执行好2015年的财政预算,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多措并举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入。要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各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积极培育税源;要以各项税收政策清理为抓手,做到应收尽收;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应对经济下行风险。
二、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依法管理财政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法定预算安排支出,认真落实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预算管理底线,必要的预算支出调整,必须按规定启动预算调整程序,非经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三、改革财政预算管理流程,适应新《预算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向常委会报送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