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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报


9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卜军,现年39岁,中共党员,1991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在此期间,我历任了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副庭长、审管办副主任的职务。在党组织的培养与关怀下,我立足审判、克己奉公、秉公执法、诚信办事,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这次院党组拟任我为洪湖法院审监庭庭长,我感到责任重大。如果我能够经过人大常委会通过,被任命为庭长,我将恪尽职守,勇担重任,绝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并尽最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学习是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才能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为此,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其次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审判管理,以适应新的岗位、新的要求,充分发挥审监庭的职能作用、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二、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大力推进审判监督职能。

为了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推进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我将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案件同步监督的管理方式,实现审判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事前监督以及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建立边办案、边监督、边管理的模式,不断推进审判监督制度的创新,完善审判监督职能的定位。

三、扎实开展案件的评查活动,提升案件质量。

“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是规范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制作的长效机制,我将继续深化“两评查”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庭审评查。除了扩大评查范围外,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庭审评查,当庭监督、指导,扩大评查效果;二是深入进行裁判文书评查。评查对象将涵盖全年的裁判文书,并与案件卷宗检查相结合,切实改进裁判文书质量;三是开展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查。评查中针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得当、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发改的原因予以分析,提出相关的整改意见。

四、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庭长实行管理必须依靠法庭管理制度和模范带头作用。因此对于庭务管理,我首先依靠党组织从政治思想教育方面实行领导,使全庭干警统一于党的思想路线,明确的工作目标。其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律己,以身作则,通过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志,弘扬正气。其三,通过庭务会议,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尽最大能力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我能够担任庭长职责,我将立足庭长本职,尽职尽责搞好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果不能通过任命,说明我的工作与人民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也绝不气馁,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增强工作能力,真正做到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谓。

供职人:卜 军

2013年3月29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刘松道,1967年6月15日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198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月进入洪湖法院,先后在办公室、执行庭、经济审判一庭、茅江法庭、新堤法庭、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法警大队长等职务。23年来,我先后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荆州中院、湖北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荣立三等功两次。

今天,我有幸被院党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为洪湖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的拟任命人选,在这个庄严地场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同时,我也非常高兴能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汇报思想和工作,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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