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深化改革,规范管理行为。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合规性审核工作,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约束力和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乡镇延伸,简化用款计划审核程序,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卡式消费,实现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便捷和高效。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拓宽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节约率。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非税收入管理层次,形成依法收费和依法治费的法制化管理局面,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行“乡财市管”管理办法,不断探索“以钱养事”新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快“金财工程”建设,逐步缓解乡镇和部门运转困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5、加强财政监管,提高理财水平。围绕完成财政预算任务,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规,加强会计监管和会计人员培训,加强税源监控,坚决打击偷逃税、做假账等违法违纪行为。围绕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公务员工资和规范津补贴政策,进一步统一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围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人专账专户核算,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专款专用。围绕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切实加强乡镇和部门财务管理,制定政策和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假借新农村建设之名盲目举债,增加债务,保证农村各项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围绕实行“阳光”财政,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在网上公开资金分配制度和办法,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围绕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全市人民满意单位,着力打造学习型财政、服务型财政、创新型财政、和谐型财政,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全面完成财政各项目标任务。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08年财政任务光荣而艰巨,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为全面建设小康洪湖、和谐洪湖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为圆满完成2008年财政预算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