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狠抓社会稳定,依法打击传销。我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击传销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狠抓协调,建立了打击传销的联动机制,保持了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半年来,我市集中开展打传活动7次,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取缔传销窝点8个,遣返来自广西、陕西、江西、贵州、四川、山东、湖南及省内等地的涉传人员18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5人次,打击了传销势力在洪湖的非法活动,维护了洪湖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以关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明显增强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教育。我们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在城区文化广场浓墨重彩地组织了“3·15”纪念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700份,现场接受咨询468人次,受理投诉15起;开展“迎奥运,消费与责任”万人签名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办露天文艺晚会,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合理消费、绿色消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教育,在全市各中小学举办讲座20场,听课学生1000多人。
二是加强合同和广告监督。以供电、供水、供气、医疗、保险、餐馆、旅店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活动,依法查纠“霸王条款”,对32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纠正和处理。我们加强虚假广告整治,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处无批准文件、无广告经营许可证的无证经营行为13起,查处虚假广告、比较广告、利用患者名义的宣传广告、使用绝对话用语广告36起。
三是扩展消费维权网络。我局在全市22个工商分局所建立了消费者维权站,与局机关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联动,保证电话24小时开通,人员24小时待令,保证有诉必接、有诉必理、有诉必处。我们开展了12315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超市、进市场的“五进”活动,在有关乡镇和企业建立了45个消费者维权协作网点,扩大了消费者维权渠道。
四是依法调解纠纷。上半年,共受理申投诉196起,举报21起,咨询531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45万元。万全镇农民何又青,被不合格机耕船轧断左腿,我们依法维权,为其争得补偿5万元;小港农场渔民张华龙,因渔药经销商指导不当造成甲鱼批量死亡, 经调解,获得赔偿4万元;沙口镇中学周晓平等3位教师喜迁新居,因地板有色差与经营者发生纠纷,经调解,3位教师获得赔偿2000元;8月14日,峰口维权站成功调解一起无效农药投诉,责令经营者赔偿大公村农民唐凯损失费1000元。第二天一早,唐凯和村里的一群老人敲锣打鼓将一面锦旗送到峰口分局,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
(四)以队伍执行力和文明执法建设为突破口,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一是用正确的思想武装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问题不解决,一切创新无从谈起。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大会讲,小会讲,机关讲,基层讲,逢会必讲,见面就讲,把全体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党委的思路和部署上来,形成了上下一个声音、一个步调、一个灵魂。面对困难,全系统上下没有一人喊难,只有攻难,形成了“只为创业找办法,不为守成找理由”的共识和氛围。
二是用共同的目标凝聚人。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委严肃面对的课题。针对系统收入待遇低、工作目标低、队伍士气低的状况,我们通过人生价值观教育、理想激励、政治思想工作,有力挖掘了干部队伍的内在潜力。两年来,全系统干部主动放弃双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