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形象。一是大力开展“两项活动”,特别是“三万三千一改进”行动(即走访一万户市场主体、发放一万份问卷调查、赠送一万本法律法规书籍,千名工商干部进辖区、帮扶一千名个体私营业主、走访一千名行政处罚相对人,改进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有成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和整合基层班子,增强了基层的服务力量,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高责任意识。上半年组织干部53人次参加省局和荆州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三是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向监管服务对象、行政处罚对象、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述职述廉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洪湖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处理规定》,建立了“执法三制”,即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责任考核制度。四是市工商局能够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努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全局系统先后多次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开门纳谏,主动征求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及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的意见,使工商部门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意见和建议
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和实地调研,工商局工作评议调查指导组认为,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公平交易秩序、构建法治社会、树立政府形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之过去有显著进步。从受访的315位各类代表的问卷调查表统计结果来看,对工商部门总体印象感到满意有8成。尽管如此,工商部门的工作离政策法律赋予的职能、离党和政府的要求、市场主体的企盼、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观上导致部门趋利执法或不可避免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目前上级工商部门每年对下级均实行零基预算。即每年市工商局根据全局各项支出总额确定收入总预算,并报上级工商部门审核批复,市工商局据此将收入预算分解下达给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这些非税收入与干部政策性工资、津补贴和公用经费直接挂钩。由于各项收费依据均有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规依据,这就客观上导致部门趋利执法成为难以避免,收费工商的形象难以改变,收费公务员的帽子难以摘除,公正执法形象难以树立。我们对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个体工商户代表的问卷调查表结果显示,工商部门是否存在搭车收费,回答不存在的分别占84%、60%和71%;工商部门是否存在随意收费和不公平收取工商费用,回答不存在的分别占88%、65%和50%;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以罚代管,回答不存在的分别占83%、63%和60%。前些年还出现少数基层工商分局(所)相互争抢案源的现象。近几年,各项支出成本逐年上升,各基层工商分局的经济指标也在逐年提高,我们调查结果显示近三年年均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尽管如此,还很难满足日益走高的部门支出。工商局现全年的预算支出需1400万元,收支缺口就高达200万元左右。加上工商部门历史遗留下来的债务包袱达1000多万元,经多方争取上级支持,争取资金400多万元,化解了个人集资400多万元,目前工商局尚有600多万元的债务尚待消化。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对此引起足够重视。
(二)主观上强势主体角色定位意识较浓,队伍建设尚待加强
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定位为经济监管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赋予其职责有15项。截至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所涉及的有效、实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共计389部,可以说涵盖了市场经济领域全方位。我们认为,从国家赋予的职权和职责来看,所赋予这支队伍更多的管理国家经济事务的重要责任,而不是强力部门和强势群体的意识定位。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