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新后,我将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正确处理好依法司法和人大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高度重视人大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司法工作。认真办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案件,主动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与帮助。
朴素、诚实是我的本色。好学、务实是我的追求。我以平静的心境反省自己成长历程中的得与失,我以感恩的心态谢谢所有关心关爱我的领导,我以憧憬的心情期盼各位领导作出对我人生有着重大影响的决策。请各位领导继续关心我、培养我。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工作顺利,生活安康!
谢谢大家!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5年5月28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思化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30号(2015[总号:190]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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