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正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公报


付压力,市政府应积极筹措资金,将过去所欠的被征地农民保险补贴款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为防止拖欠现象再度发生,今后要严格按“先保后征”的政策予以执行,确保基金安全。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

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洪湖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崔威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市公安局拟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提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许可市公安局依法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采取强制措施。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5月27日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采取强制措施的

决 定

(2015年5月28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洪湖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崔威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市公安局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同意市公安局依法对市七届人大代表崔威采取强制措施。


洪湖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官职务的议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对法官职务任免的规定,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张思化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免:

张思化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请予审议。

院 长:田 勇

2015年5月18日


关于张思化同志职务提请任免的

说 明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经我院党组研究,对张思化同志的职务任免提出拟定意见,其任免理由如下:

张思化同志原任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处正科级助理审判员,现任我院党组成员。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宗旨意识牢固;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敢于创新;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清正廉洁,严格自我要求,生活作风朴实。为充实我院领导班子力量,推动法院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发展,根据洪湖市委意见和我院工作需要,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议任命张思化同志为我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洪湖市人民法院

2015年5月18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张思化,1979年3月出生,湖北黄冈人,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200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武汉海事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5年4月,受省法院党组选派,到洪湖市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2015年5月7日至今任市法院党组成员。

此次,田勇院长提名我为市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人选,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能得到各位领导的信任,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不负众望,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田勇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竭尽全力,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己。这次被派到洪湖法院挂职锻炼,是一次难得的学习、锻炼机会,我感到十分荣幸。洪湖市是全国著名的鱼米之乡和红色革命根据地,一曲优美的“洪湖水,浪打浪”不知令多少人激动和神往。洪湖法院是名扬全省的“全国优秀法院”,

9 7 3 11 12 13 14 15 16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
·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
· 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
·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
·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
·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ICP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传真:(0716)2430645 人大投稿: hhrdtg@hhrd.net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